交通银行总行五处房产幕墙维修工程(包件五)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总行五处房产幕墙维修工程(包件五)(招标编号:ZZB-22168;交通银行编号:CGXM*)己由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通银行总行五处房产幕墙维修工程(包件五)位于长宁区仙霞路18号(锦明大厦),要对上述大厦的玻璃幕墙进行冲洗、贴膜等幕墙维修。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为锦明大厦所有的玻璃幕墙外立面侧玻璃增加防爆膜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出图、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并进行报建、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技术资料。
最高投标限价:126万元(含税)
工期:18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88万元(含税)的幕墙工程(指幕墙建设工程或维修工程),需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承诺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六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3.8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3.9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须承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 (略)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3月11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q.com、*@*q.com,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送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对获取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否决。
(2)投标单位人员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q.com、*@*q.com:
(3)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略)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类似业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投标人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等已缴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专用收据、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已缴证明));
8.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均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09时30分, (略) 徐汇区龙吴路888号9楼大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建 (略)
地址: (略) 石门二路258号9楼
邮编:*
联系人:韩老师、陈老师
电话:021-*-60947
电子邮件:*@*q.com、*@*q.com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21-*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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