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途(广东)碳纤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征途(广东)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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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征途(广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新征途(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翁源县翁城镇翁源万洋众创城二地块3号楼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新征途(广东) (略) 选址于翁源县翁城镇翁源万洋众创城二地块3号楼(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6'54.541”,N24°25'18.361〞)建设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962.34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配件的生产,年产排气管2000件/年、保险杠15000件/年、机盖2000件/年、干碳内饰件2000套/年、尾翼6000件/年、碳纤预浸料*平方米/年。项目原辅材料为不锈钢钢板、焊料、蜡、胶衣、模具、碳纤维布、玻璃纤维布、加强布、胶水、*烯基酯树脂、真空袋、水性漆、油性漆(包括稀释剂)、蜡、碳纤预浸料、碳纤维布、玻璃纤维布、加强布、胶水(环氧树脂AB胶)、*烯基酯树脂、模具、碳纤维纱、环氧树脂、润滑油、机油,主要生产设备为模压成型机、电脑锣CNC、数控车床、铣床、线切割机、电火花机、数控雕刻机、裁布机、喷漆水帘柜、抛光机、装配生产线、热压罐、烤箱、冰库、空压机、打磨机、电钻、气磨机、搅拌机、真空泵、二氧化碳保护焊机、氩弧焊机、折弯机。项目劳动定员共1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04-0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为水磨池、水帘柜及水喷淋废水。水磨池、1#水喷淋塔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与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与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中涂胶衣、晾干、模压成型、涂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米排气筒1#排放;喷涂、烘烤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2#排放;加热加压固化工序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米排气筒3#排放;抛光工序粉尘收集至1#水喷淋塔处理,通过25米排气筒4#排放。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烯、*基*烯酸*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漆雾、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NMH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噪声源;落实设备基础减振以及厂房隔声;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低于65dB(A),夜间低于55dB(A)。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真空袋、边角料、水磨池沉渣及1#水喷淋沉渣、水帘柜及2#水喷淋废水、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含润滑油、机油抹布及手套。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真空袋、边角料、水磨池沉渣及1#水喷淋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水帘柜及2#水喷淋废水、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含润滑油、机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废在厂内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