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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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兴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 为确保长兴县21座空气自动监测站更好运行,拟采购空气站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运维服务期限为18个月。 | * | 2023年05月 | |
2 |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项目 | 为保障各项生态环境监测任务顺利完成,需购买我局所需的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专项调查监测等第三方委托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 * | 2023年05月 |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