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9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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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锅炉技改项目 | (略) 南溪区九龙食品园区 | (略) (略) | 四川环川盛达 (略) | 项目只涉及锅炉改造,不涉及企业现有产品方案及生产工艺变化。在原厂区内将现有2台2t/h燃气锅炉更换为1台4t/h燃气锅炉,并加装低氮燃烧装置,不改变现有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规模。 | 施工期: 1.废气:设备安装期间产生少量焊接烟气,通过厂房通风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 (略) 。 3.噪声: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废: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1.废气:锅炉燃烧废气采用水冷预混低氮燃烧技术,通过10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厂内污泥浓缩池干化后外运综合利用;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