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48号沿街门面房对外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 (略) (略) (略) 48号,面积约为33.42平米。适宜仓储、办公等经营项目。(门面房的修缮或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底价为7200元/年,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否则视作违约。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6、在承租期间,如因企业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本公司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不为违约。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 (略) (略) 有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与租金缴纳方式
租赁期限2年,租金一年一付。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24年1 (略) 综合办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52-#
监督电话: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