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管事项的公告》2020年9月17日、《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5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东坑村 20 号之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2023年9月22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麻章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