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 <环境影响评价公从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文件的要求,现将“ (略) (略) 生产车载冰箱、移动空调、房车空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生产车载冰箱、移动空调、房车空调新建项目
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南头镇光明北路28号6层,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租用1栋10层混凝土结构厂房的4层、6层、7层作为经营场所;用地面积3994.13平方米,建筑面积11982.39平方米,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半导体冷热箱、半导体制冷器、汽车用冷冻箱及其配件、车载饮水机、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汽车直流电源空调、电气吸收式冷藏箱、直流电源移动空调、旅行房车空调器及其配件。设计生产规模为:车载冰箱8万台/年、移动空调1万台/年、房车空调5000台/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茹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南头镇光明北路28号6层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海珠区东晓南路1439号爱都商务中心110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公众意见表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茹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南头镇光明北路28号6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机构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供其决策参考。
(略) (略)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略) (略) 公众参与调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