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ICU加护电动病床维修服务
二、招标内容:
No.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品牌 | 购置时间 | 服务内容 |
1 | 加护电动病床 | CGU加护型 | 长庚 | 2013.09 | 中控刹车轮、中控自由轮 |
三、项目说明:
1.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 本次采购的ICU加护电动病床维修服务需提供设备原厂家售后技术服务,更换维修配件均要求为原厂备件,符合安全稳定运行要求,配件来源合法并可溯源。
4. 本次维修服务报价包含本次故障维修需要的所有配件(含故障维修、定期维护保养)、辅助材料、人工费、运输及税费等。
5.维修完成后,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保修。
6.保修期内,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免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检修、更换所需配件。
7.投标报价人必须为设备原厂家或原厂家授权国内售后服务单位,且授权 (略) 该设备。
8.本项目招标单价中控刹车轮440元/个 、中控自由轮340元/个,总价最高限价为,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视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维修服务方案及报价;
2.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设备原厂家或授权代理商证明资料;
7.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
10.以上材料需采用胶装、信封密封,标书需提供一正本,两副本,封口加盖公章;
11未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
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章(或手写“与原件一致”),并有原件备查。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五、招标有关说明:
1.招标形式:单一来源谈判
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长庚医疗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集 (略) 9号
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4日9:0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 (略) 台江区 (略) 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5号楼705,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协商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4年09月04日9:00:00
地点: (略) 台江区 (略) 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5号楼705
七、本项目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 (略) 602号
联系人姓名: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 *
福建中医药大学 (略)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