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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份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根据中央、省、市、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略)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 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2024年11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略) 公平竞争审查相应的工作机制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下发了《 (略) (略) (略)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 (略) 属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在起草文件过程中严格对照《 (略) (略) 人民政府办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晋政办通〔2017〕138号)要求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严格审查。 (略) 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根据自查清理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发文进行重点审查,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严格进行自我审查。经清理,我局未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等。
三、工作亮点
暂无。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 (略) 、区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强学竞争审查机制。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 (略)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经清理审查违反公平竞争或引发其他争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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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11-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