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长效机制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三年(2022—2024)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区 (略) 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在将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筹组织
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会议,明 (略) (略) 各科室、中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 (略) 场竞争。
二、审查机制
严格对照《 (略)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内容及要求制定《 (略) (略) 政务 (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工作程序的通知》(晋政务〔2019〕10号)等文件,并严格执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凡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应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 (略) (略) 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中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规定进行自我审查,审查结束后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一并按行文审批程序报批。
三、审查质量
按相关要求开展了自查,经审查,区 (略) 没有涉及此项工作的文件。
三、工作亮点
同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积 (略) 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 (略) 理程序不清的 (略) 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略) 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 (略) 将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自查自理工作,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略) (略) 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略) (略) 政务 (略)
2024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11-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