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北京中医药 (略) (龙岗)银医合作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390A*-01A | ||
项目地址: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北京中医药 (略) (龙岗)银医合作项目 | ||
公告名称: | 北京中医药 (略) (龙岗)银医合作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是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供应商如投标,须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投标”登录本平台支付电子交易服务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后参与(如未办理企业注册,敬请先行注册并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后参与)。 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确认所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ZBJ)是否更新。如果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非对应招标人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可能出现投标被否决等后果)。 | ||
采购单位名称: | 北京中医药 (略) (龙岗) | ||
交货期(天): | 1825 | ||
交货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其分支机构(①总 (略) 营业执照扫描件;②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 备注: (略) 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并且总公司只能允许一家参与投标(如投标单位为银行,只能有一家同名银行参加该项目投标), (略) 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有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提供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4、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4、承诺书)。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提供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4、承诺书)。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等4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4、承诺书) 。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
联系人: | 李工 | ||
联系电话: | 0755-*-1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