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家庄 (略) 生产金刚石工具制品专用模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 (略) 生产金刚石工具制品专用模具项目
建设单位:石家庄 (略)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河 (略) (略) 端固庄村兴安街 (略) 交口东行 (略) 南,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购置台式钻床、圆弧机、带锯床、车床、抛光机等设备,年产金刚石制品专用模具(略)套。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志国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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