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略) HDPE管材、HDPE管件、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HDPE管材、HDPE管件、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
联系地址: (略) 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HDPE管材、HDPE管件、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江二路宿州金 (略) 内
评价单位: (略) 振环 (略)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租赁宿州金 (略) 厂房,面积约2699平方米,其中生产区248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219平方米。购置混料机、单螺杆挤出机、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房、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4000吨HDPE管材、HDPE管件、塑料零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由宿州经济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予以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熔融、注塑挤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破碎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通过同一根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中排放限值;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依托宿州金 (略) 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宿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为混料机、挤出机、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设备定期保养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模具统一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沉淀废渣定期清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