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湖工业园黄大线管线迁移工程EPC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X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湖工业园黄大线管线迁移工程已由X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单位自筹,招标人为X略,招标代理机构为湖略有限公司。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略。
2. 略范围2.1建设地点:X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湖工业园区。
2.2工程范围及建设规模:X-X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简称“黄大线”)是X省规划的鄂东地区天然气支干线。上游气源有两个,分别是川气东送工程及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与两气源的接气点分别位于X市陈贵镇和X区陈策楼镇。黄大线在南湖工业园内的现状管道位略之间,园区内管道总体为南北走向,管道在南湖路至沿江路段位于园区内,基本沿规划巴河快速路两侧敷设。因X市南湖工业园区建设发展需要,根据工业园的规划和管道实际敷设情况,对黄略改建迁移,新建敷设管道线路约2851m,采用直缝双面埋弧焊管道D610×11.9,设计压力6.3MPa,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400万元。
2.3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工程为EPC(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协助完成验收)交钥匙工程,其中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工期 150 日历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保驾、保供)及相关服务。包括:
2.4.1工程勘察,包括带状地形图测量、物探、工程地质勘探。
2.4.2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以及设计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设计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2.4.3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的委托编制及评审、验收备案;
2.4.4物资(管道)采购(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除外,初步设计完成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5施工,包括放线、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管沟回填、试压、吹扫、干燥、置换、管道附属设施施工等;
2.4.6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略(保驾、保供)、竣工验收、略人接收使用。
2.4.7配合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2.5 质量要求:
(1)勘察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勘察深度的要求略门的审查。
(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略门的审查。
即略的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略文件、承、发包合同及发包人要求。
(3)安全评价、环境评价通过技术评审,通略门的验收。
(4)略有物资(管道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略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略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略业甲级资质或工略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资质;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拟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X)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仅限一家设计单位与一家施工单位的联合,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略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设计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上述3.1条(1)、(2)项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略项目投标。
3.5略文件发售日起前2略贿犯罪记录(由略作出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17:00时(X时间,下同)在X公共资略上报名,略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地点为X市公略(X市X区八一路46号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X略 代理机构:湖略有限公司
地 址:X市明珠大道68号 地址:X市X区中环路46号(天禧大厦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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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
略门:X市公共资源交略
联系电话: ##
2017 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