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朗盛 (略) 受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新华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新华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项目建设内容:挡墙恢复、渠道恢复组成。恢复挡墙 184m(其中恢复 1#挡墙 66m、2#挡墙加高 33m、恢复 3#挡墙 85m)、恢复渠道 250m;
4、项目建设地点:兰坪县金顶镇永昌社区、永安社区、永泰社区;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6、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20.*元;
7、资格要求
7.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7.2 资质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
7.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7.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附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4年之后成立的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 http://**)无“信用行政处罚”、“黑名单”或“已启动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9、谈判文件的获取
9.1时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9.2地点:兰坪 (略) 15-2号( (略) 内B幢一楼);
9.3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持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后留存)
9.4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
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10.1递交时间:2024年7月19日8时30分;
10.2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
10.3递交地点: 兰坪县 (略) 15- (略) 内B幢一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1.投标保证金:无。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上发布。
招标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朗盛 (略)
地址:兰 (略) 15- (略) 内B幢
联系人:和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