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洛浦县洛浦镇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Q-LPCSCG-2023-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洛浦镇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洛浦县洛浦镇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天。(具体以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微企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2.2(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人(指本单位)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明细及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提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3)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主体,主办方与另一联合体(会计师事务所)签署联合体协议(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
(8)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5000元整(大写:*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
(2)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决算阶段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3年09月25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 (略) 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微企业。
8.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洛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浦县加依铁热克路 22 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喻群 (略)
地 址:新疆和 (略) 屯垦东路29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