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文件
招商项目名称
广州货运中心物业出租
招商文件
(GHZ202301-1)
招商人:广州货运中心
2023年3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招商公告
第二章竞商人须知
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章招商评审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一章招商公告
(GHZ202301-1)
一、招商人:广州货运中心
二、招商项目名称:广州货运中心物业出租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 广州货运中心物业出租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招租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m2) | 租赁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1 | 大朗货场货一线北1、北二房屋 | 大朗货场货一线北1、北二房屋 | 38 | 至2023.12.31 | 房屋 |
2 | 大朗货一线21—38仓位 | 大朗货一线21—38仓位 | 1145 | 至2023.12.31 | 仓库 |
3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2、东3房屋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2、东3房屋 | 299 | 至2023.12.31 | 房屋 |
4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4、东5房屋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4、东5房屋 | 25 | 至2023.12.31 | 房屋 |
5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6房屋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6房屋 | 59 | 至2023.12.31 | 房屋 |
6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1房屋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1房屋 | 199 | 至2023.12.31 | 房屋 |
7 | 大朗货 (略) 北1、北2房屋 | 大朗货 (略) 北1、北2房屋 | 178 | 至2023.12.31 | 房屋 |
8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1房屋 | 33 | 至2023.12.31 | 房屋 |
9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3房屋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3房屋 | 27 | 至2023.12.31 | 房屋 |
10 | 大朗货场货四仓北1、北2房屋 | 大朗货场货四仓北1、北2房屋 | 39 | 至2023.12.31 | 房屋 |
11 | 大朗货场货四单仓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四单仓北1房屋 | 13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2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1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1房间 | 37 | 至2023.12.31 | 房屋 |
13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3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3房间 | 37 | 至2023.12.31 | 房屋 |
14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2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2房间 | 19 | 至2023.12.31 | 房屋 |
15 | 大朗货场货五单仓北5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单仓北5房间 | 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6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4房屋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4房屋 | 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7 | 大朗货场货六单仓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六单仓北1房屋 | 93 | 至2023.12.31 | 房屋 |
18 | 大朗货场货六线双仓北侧南1南2房间 | 大朗货场货六线双仓北侧南1南2房间 | 5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9 | 大朗货场货七双仓南1、2,北1货七单南1,北1 | 大朗货场货七双仓南1、2,北1货七单南1,北1 | 72 | 至2023.12.31 | 房屋 |
20 | 大朗货场货十线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十线南1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21 | 大朗货十三南侧房屋 | 大朗货十三南侧房屋 | 409 | 至2023.12.31 | 房屋 |
22 | 大朗货十三南侧仓库 | 大朗货十三南侧仓库 | 1105 | 至2023.12.31 | 仓库 |
23 | 大朗货场中区大楼105、106 | 大朗货场中区大楼105、106 | 31 | 至2023.12.31 | 房屋 |
24 | 大朗货 (略) 南面小楼一楼9间及西南面3间平房 | 大朗货 (略) 南面小楼一楼9间及西南面3间平房 | 255 | 至2023.12.31 | 房屋 |
25 | 大朗货场中门外北侧房屋 | 大朗货场中门外北侧房屋 | 25 | 至2023.12.31 | 商铺 |
26 | 广北生活区活动中心房屋 | 广北生活区活动中心房屋 | 180 | 至2023.12.31 | 房屋 |
27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1-4号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1-4号 | 32 | 至2023.12.31 | 商铺 |
28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5-6号,16平方米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5-6号,16平方米 | 16 | 至2023.12.31 | 商铺 |
29 | 江高西货场支二线东北面办公楼1楼2间 | 江高西货场支二线东北面办公楼1楼2间 | 46 | 至2023.12.31 | 房屋 |
30 | 江高南货场饭堂前面1楼1间 | 江高南货场饭堂前面1楼1间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31 | 郭塘货场货运楼104、106、201、202、203、204、207、210、301-310房共18间 | 郭塘货场货运楼104、106、201、202、203、204、207、210、301-310房共18间 | 417 | 至2023.12.31 | 房屋 |
32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1楼101-103房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1楼101-103房 | 1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33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2楼201-203房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2楼201-203房 | 1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34 | 郭塘装卸楼三四楼301-307、407共8间 | 郭塘装卸楼三四楼301-307、407共8间 | 152 | 至2023.12.31 | 房屋 |
35 | 平湖南站到达场10道东侧房屋 | 平湖南站到达场10道东侧房屋 | 75 | 至2023.12.31 | 房屋 |
36 | 笋岗货场货一仓高站台 | 笋岗货场货一仓高站台 | 108 | 至2023.12.31 | 站台 |
37 | 笋岗货场货二仓高站台 | 笋岗货场货二仓高站台 | 182 | 至2023.12.31 | 站台 |
38 | 笋岗货场货四西仓401-404号站台114平方米、货四西仓409-411号站台74平方米 | 笋岗货场货四西仓401-404号站台114平方米、货四西仓409-411号站台74平方米 | 188 | 至2023.12.31 | 站台 |
39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2号、108号门边房屋;货二南头房屋;货二仓203号、208号门边房屋;货四西仓北头房屋、货四西仓南头房屋,共7间房屋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2号、108号门边房屋;货二南头房屋;货二仓203号、208号门边房屋;货四西仓北头房屋、货四西仓南头房屋,共7间房屋 | 106 | 至2023.12.31 | 房屋 |
40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库北头雨棚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库北头雨棚 | 895.5 | 至2023.12.31 | 雨棚 |
41 | 笋岗货场货四南头房屋、货四东仓405号、408号门边房屋 | 笋岗货场货四南头房屋、货四东仓405号、408号门边房屋 | 57 | 至2023.12.31 | 房屋 |
42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412号西侧站台54平方米、货四仓库东仓401-409号西侧站台228平方米、货四东仓东侧站台278平方米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412号西侧站台54平方米、货四仓库东仓401-409号西侧站台228平方米、货四东仓东侧站台278平方米 | 560 | 至2023.12.31 | 站台 |
43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号仓库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号仓库 | 255 | 至2023.12.31 | 仓库 |
44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门边房屋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门边房屋 | 14 | 至2023.12.31 | 房屋 |
45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4号仓库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4号仓库 | 274.5 | 至2023.12.31 | 仓库 |
46 | 笋岗货场货一仓南头房屋 | 笋岗货场货一仓南头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47 | 石龙新货场装卸楼9间房 | 石龙新货场装卸楼9间房 | 195 | 至2023.12.31 | 房屋 |
48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1号房屋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1号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49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2号房屋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2号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50 | 韶关东货场货8线货运室北侧2间房屋 | 韶关东货场货8线货运室北侧2间房屋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51 | 韶关东货场大桥货运值班室楼下办公室 | 韶关东货场大桥货运值班室楼下办公室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52 | 惠州货场货1道2号仓库 | 惠州货场货1道2号仓库 | 8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53 | 惠州货场货1道3、4、5仓库 | 惠州货场货1道3、4、5仓库 | 22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54 | 惠州货场货3道2号仓库 | 惠州货场货3道2号仓库 | 8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55 | 河源货场营业厅二楼房屋 | 河源货场营业厅二楼房屋 | 33 | 至2023.12.31 | 房屋 |
56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3楼2间(303、304)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3楼2间(303、304) | 36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57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3间(207、208、209)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3间(207、208、209) | 54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58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1间(205)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1间(205) | 18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59 | 石围塘货场货7道仓库北面房屋2间 | 石围塘货场货7道仓库北面房屋2间 | 78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60 | 石围塘货场装卸3号办公楼(3间房201、203、204) | 石围塘货场装卸3号办公楼(3间房201、203、204) | 80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61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507 | 至2023.12.31 | 仓库 |
62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13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63 | 石围塘货场货十道雨棚 | 石围塘货场货十道雨棚 | 272 | 至2023.12.31 | 雨棚 |
64 | 石围塘货场原装卸洗澡房 | 石围塘货场原装卸洗澡房 | 26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65 | 石围塘货场装卸大楼 | 石围塘货场装卸大楼 | 1101 | 至2023.12.31 | 房屋 |
66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雨棚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雨棚 | 300 | 至2023.12.31 | 雨棚 |
67 | 三水西机务线仓库 | 三水西机务线仓库 | 2139 | 至2023.12.31 | 仓库 |
68 | 云浮货场大门左侧 | 云浮货场大门左侧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69 | 阳春物流车间2号职工宿舍楼(105、106、107、108、111共5间宿舍) | 阳春物流车间2号职工宿舍楼(105、106、107、108、111共5间宿舍) | 81 | 至2023.12.31 | 房屋 |
70 | 阳春货场地磅房 | 阳春货场地磅房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71 | 春湾火车站货场旧装卸楼 | 春湾火车站货场旧装卸楼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72 | 春湾火车站货场地磅房 | 春湾火车站货场地磅房 | 25 | 至2023.12.31 | 房屋 |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 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竞商人必须具有铁路货场业务往来经验,竞商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运单等证明。
3.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招商人对竞商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点击包件号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招商文件。
3.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及成功网上报名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星期六、日除外)到广州货运中心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
4.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网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料(包括招商人要求提供的各项资料)。购买《招商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6:30时。
2.递交地点: (略) 白云区大朗西路200号广州货运中心五楼设备信息科。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参与物业竞商须交纳竞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商文件。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评审会。
八、场地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20-*、020-*
地址: (略) 白云区大朗西路200号广州货运中心
广州货运中心
2023年3月20日
第二章竞商人须知
一、招商人:广州货运中心
二、招商项目名称:广州货运中心物业出租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 广州货运中心物业出租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招租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物业面积(m2) | 租赁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1 | 大朗货场货一线北1、北二房屋 | 大朗货场货一线北1、北二房屋 | 38 | 至2023.12.31 | 房屋 |
2 | 大朗货一线21—38仓位 | 大朗货一线21—38仓位 | 1145 | 至2023.12.31 | 仓库 |
3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2、东3房屋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2、东3房屋 | 299 | 至2023.12.31 | 房屋 |
4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4、东5房屋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4、东5房屋 | 25 | 至2023.12.31 | 房屋 |
5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6房屋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6房屋 | 59 | 至2023.12.31 | 房屋 |
6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1房屋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1房屋 | 199 | 至2023.12.31 | 房屋 |
7 | 大朗货 (略) 北1、北2房屋 | 大朗货 (略) 北1、北2房屋 | 178 | 至2023.12.31 | 房屋 |
8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1房屋 | 33 | 至2023.12.31 | 房屋 |
9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3房屋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3房屋 | 27 | 至2023.12.31 | 房屋 |
10 | 大朗货场货四仓北1、北2房屋 | 大朗货场货四仓北1、北2房屋 | 39 | 至2023.12.31 | 房屋 |
11 | 大朗货场货四单仓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四单仓北1房屋 | 13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2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1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1房间 | 37 | 至2023.12.31 | 房屋 |
13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3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3房间 | 37 | 至2023.12.31 | 房屋 |
14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2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2房间 | 19 | 至2023.12.31 | 房屋 |
15 | 大朗货场货五单仓北5房间 | 大朗货场货五单仓北5房间 | 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6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4房屋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4房屋 | 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7 | 大朗货场货六单仓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六单仓北1房屋 | 93 | 至2023.12.31 | 房屋 |
18 | 大朗货场货六线双仓北侧南1南2房间 | 大朗货场货六线双仓北侧南1南2房间 | 58 | 至2023.12.31 | 房屋 |
19 | 大朗货场货七双仓南1、2,北1货七单南1,北1 | 大朗货场货七双仓南1、2,北1货七单南1,北1 | 72 | 至2023.12.31 | 房屋 |
20 | 大朗货场货十线南1房屋 | 大朗货场货十线南1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21 | 大朗货十三南侧房屋 | 大朗货十三南侧房屋 | 409 | 至2023.12.31 | 房屋 |
22 | 大朗货十三南侧仓库 | 大朗货十三南侧仓库 | 1105 | 至2023.12.31 | 仓库 |
23 | 大朗货场中区大楼105、106 | 大朗货场中区大楼105、106 | 31 | 至2023.12.31 | 房屋 |
24 | 大朗货 (略) 南面小楼一楼9间及西南面3间平房 | 大朗货 (略) 南面小楼一楼9间及西南面3间平房 | 255 | 至2023.12.31 | 房屋 |
25 | 大朗货场中门外北侧房屋 | 大朗货场中门外北侧房屋 | 25 | 至2023.12.31 | 商铺 |
26 | 广北生活区活动中心房屋 | 广北生活区活动中心房屋 | 180 | 至2023.12.31 | 房屋 |
27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1-4号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1-4号 | 32 | 至2023.12.31 | 商铺 |
28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5-6号,16平方米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5-6号,16平方米 | 16 | 至2023.12.31 | 商铺 |
29 | 江高西货场支二线东北面办公楼1楼2间 | 江高西货场支二线东北面办公楼1楼2间 | 46 | 至2023.12.31 | 房屋 |
30 | 江高南货场饭堂前面1楼1间 | 江高南货场饭堂前面1楼1间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31 | 郭塘货场货运楼104、106、201、202、203、204、207、210、301-310房共18间 | 郭塘货场货运楼104、106、201、202、203、204、207、210、301-310房共18间 | 417 | 至2023.12.31 | 房屋 |
32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1楼101-103房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1楼101-103房 | 1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33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2楼201-203房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2楼201-203房 | 118 | 至2023.12.31 | 房屋 |
34 | 郭塘装卸楼三四楼301-307、407共8间 | 郭塘装卸楼三四楼301-307、407共8间 | 152 | 至2023.12.31 | 房屋 |
35 | 平湖南站到达场10道东侧房屋 | 平湖南站到达场10道东侧房屋 | 75 | 至2023.12.31 | 房屋 |
36 | 笋岗货场货一仓高站台 | 笋岗货场货一仓高站台 | 108 | 至2023.12.31 | 站台 |
37 | 笋岗货场货二仓高站台 | 笋岗货场货二仓高站台 | 182 | 至2023.12.31 | 站台 |
38 | 笋岗货场货四西仓401-404号站台114平方米、货四西仓409-411号站台74平方米 | 笋岗货场货四西仓401-404号站台114平方米、货四西仓409-411号站台74平方米 | 188 | 至2023.12.31 | 站台 |
39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2号、108号门边房屋;货二南头房屋;货二仓203号、208号门边房屋;货四西仓北头房屋、货四西仓南头房屋,共7间房屋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2号、108号门边房屋;货二南头房屋;货二仓203号、208号门边房屋;货四西仓北头房屋、货四西仓南头房屋,共7间房屋 | 106 | 至2023.12.31 | 房屋 |
40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库北头雨棚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库北头雨棚 | 895.5 | 至2023.12.31 | 雨棚 |
41 | 笋岗货场货四南头房屋、货四东仓405号、408号门边房屋 | 笋岗货场货四南头房屋、货四东仓405号、408号门边房屋 | 57 | 至2023.12.31 | 房屋 |
42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412号西侧站台54平方米、货四仓库东仓401-409号西侧站台228平方米、货四东仓东侧站台278平方米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412号西侧站台54平方米、货四仓库东仓401-409号西侧站台228平方米、货四东仓东侧站台278平方米 | 560 | 至2023.12.31 | 站台 |
43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号仓库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号仓库 | 255 | 至2023.12.31 | 仓库 |
44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门边房屋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门边房屋 | 14 | 至2023.12.31 | 房屋 |
45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4号仓库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4号仓库 | 274.5 | 至2023.12.31 | 仓库 |
46 | 笋岗货场货一仓南头房屋 | 笋岗货场货一仓南头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47 | 石龙新货场装卸楼9间房 | 石龙新货场装卸楼9间房 | 195 | 至2023.12.31 | 房屋 |
48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1号房屋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1号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49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2号房屋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2号房屋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50 | 韶关东货场货8线货运室北侧2间房屋 | 韶关东货场货8线货运室北侧2间房屋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51 | 韶关东货场大桥货运值班室楼下办公室 | 韶关东货场大桥货运值班室楼下办公室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52 | 惠州货场货1道2号仓库 | 惠州货场货1道2号仓库 | 8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53 | 惠州货场货1道3、4、5仓库 | 惠州货场货1道3、4、5仓库 | 22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54 | 惠州货场货3道2号仓库 | 惠州货场货3道2号仓库 | 8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55 | 河源货场营业厅二楼房屋 | 河源货场营业厅二楼房屋 | 33 | 至2023.12.31 | 房屋 |
56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3楼2间(303、304)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3楼2间(303、304) | 36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57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3间(207、208、209)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3间(207、208、209) | 54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58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1间(205)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1间(205) | 18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59 | 石围塘货场货7道仓库北面房屋2间 | 石围塘货场货7道仓库北面房屋2间 | 78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60 | 石围塘货场装卸3号办公楼(3间房201、203、204) | 石围塘货场装卸3号办公楼(3间房201、203、204) | 80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61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507 | 至2023.12.31 | 仓库 |
62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1300 | 至2023.12.31 | 仓库 |
63 | 石围塘货场货十道雨棚 | 石围塘货场货十道雨棚 | 272 | 至2023.12.31 | 雨棚 |
64 | 石围塘货场原装卸洗澡房 | 石围塘货场原装卸洗澡房 | 26 | 至2023.12.31 | 办公室 |
65 | 石围塘货场装卸大楼 | 石围塘货场装卸大楼 | 1101 | 至2023.12.31 | 房屋 |
66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雨棚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雨棚 | 300 | 至2023.12.31 | 雨棚 |
67 | 三水西机务线仓库 | 三水西机务线仓库 | 2139 | 至2023.12.31 | 仓库 |
68 | 云浮货场大门左侧 | 云浮货场大门左侧 | 15 | 至2023.12.31 | 房屋 |
69 | 阳春物流车间2号职工宿舍楼(105、106、107、108、111共5间宿舍) | 阳春物流车间2号职工宿舍楼(105、106、107、108、111共5间宿舍) | 81 | 至2023.12.31 | 房屋 |
70 | 阳春货场地磅房 | 阳春货场地磅房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71 | 春湾火车站货场旧装卸楼 | 春湾火车站货场旧装卸楼 | 30 | 至2023.12.31 | 房屋 |
72 | 春湾火车站货场地磅房 | 春湾火车站货场地磅房 | 25 | 至2023.12.31 | 房屋 |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 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竞商人必须具有铁路货场业务往来经验,竞商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运单等证明。
3.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租金的确定及竞商保证金金额
1.本次招商物业以竞商人最后中商的竞商报价作为物业租赁租金。
2.竞商人对招商物业按第一年月度租金进行报价,报价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不低于招商人设定的招商底价;
(2)招商底价为第一年月租金单价 (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招商底价和竞商保证金金额见下表:
序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面积(㎡) | 招商底价(元/月) | 竞商保证金(元) |
1 | 大朗货场货一线北1、北二房屋 | 38 | 706 | 2118 |
2 | 大朗货一线21—38仓位 | 1145 | 16412 | 49236 |
3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2、东3房屋 | 299 | 5024 | 15072 |
4 | 大朗货场货二线单东4、东5房屋 | 25 | 420 | 1260 |
5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6房屋 | 59 | 992 | 2976 |
6 | 大朗货二线单仓东1房屋 | 199 | 3184 | 9552 |
7 | 大朗货 (略) 北1、北2房屋 | 178 | 3281 | 9843 |
8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1房屋 | 33 | 614 | 1842 |
9 | 大朗货场货三线单仓北3房屋 | 27 | 503 | 1509 |
10 | 大朗货场货四仓北1、北2房屋 | 39 | 624 | 1872 |
11 | 大朗货场货四单仓北1房屋 | 138 | 2562 | 7686 |
12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1房间 | 37 | 679 | 2037 |
13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3房间 | 37 | 679 | 2037 |
14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2房间 | 19 | 335 | 1005 |
15 | 大朗货场货五单仓北5房间 | 18 | 319 | 957 |
16 | 大朗货场货五线单仓北4房屋 | 18 | 335 | 1005 |
17 | 大朗货场货六单仓北1房屋 | 93 | 1563 | 4689 |
18 | 大朗货场货六线双仓北侧南1南2房间 | 58 | 975 | 2925 |
19 | 大朗货场货七双仓南1、2,北1货七单南1,北1 | 72 | 1210 | 3630 |
20 | 大朗货场货十线南1房屋 | 15 | 265 | 795 |
21 | 大朗货十三南侧房屋 | 409 | 6442 | 19326 |
22 | 大朗货十三南侧仓库 | 1105 | 15084 | 45252 |
23 | 大朗货场中区大楼105、106 | 31 | 954 | 2862 |
24 | 大朗货 (略) 南面小楼一楼9间及西南面3间平房 | 255 | 4218 | 12654 |
25 | 大朗货场中门外北侧房屋 | 25 | 563 | 1689 |
26 | 广北生活区活动中心房屋 | 180 | 2067 | 6201 |
27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1-4号 | 32 | 1296 | 3888 |
28 | 夏花三路501号家属区自编档口5-6号,16平方米 | 16 | 648 | 1944 |
29 | 江高西货场支二线东北面办公楼1楼2间 | 46 | 1196 | 3588 |
30 | 江高南货场饭堂前面1楼1间 | 15 | 391 | 1173 |
31 | 郭塘货场货运楼104、106、201、202、203、204、207、210、301-310房共18间 | 417 | 7451 | 22353 |
32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1楼101-103房 | 118 | 3067 | 9201 |
33 | 江高南货场装卸楼2楼201-203房 | 118 | 3053 | 9159 |
34 | 郭塘装卸楼三四楼301-307、407共8间 | 152 | 2719 | 8157 |
35 | 平湖南站到达场10道东侧房屋 | 75 | 1242 | 3726 |
36 | 笋岗货场货一仓高站台 | 108 | 1074 | 3222 |
37 | 笋岗货场货二仓高站台 | 182 | 1808 | 5424 |
38 | 笋岗货场货四西仓401-404号站台114平方米、货四西仓409-411号站台74平方米 | 188 | 1866 | 5598 |
39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2号、108号门边房屋;货二南头房屋;货二仓203号、208号门边房屋;货四西仓北头房屋、货四西仓南头房屋,共7间房屋 | 106 | 2505 | 7515 |
40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库北头雨棚 | 895.5 | 14105 | 42315 |
41 | 笋岗货场货四南头房屋、货四东仓405号、408号门边房屋 | 57 | 1347 | 4041 |
42 | 笋岗货场货四东仓412号西侧站台54平方米、货四仓库东仓401-409号西侧站台228平方米、货四东仓东侧站台278平方米 | 560 | 5558 | 16674 |
43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号仓库 | 255 | 7029 | 21087 |
44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3门边房屋 | 14 | 331 | 993 |
45 | 笋岗货场货一仓104号仓库 | 274.5 | 7567 | 22701 |
46 | 笋岗货场货一仓南头房屋 | 15 | 355 | 1065 |
47 | 石龙新货场装卸楼9间房 | 195 | 5938 | 17814 |
48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1号房屋 | 15 | 178 | 534 |
49 | 韶关东货场货3线货运室旁2号房屋 | 15 | 178 | 534 |
50 | 韶关东货场货8线货运室北侧2间房屋 | 30 | 372 | 1116 |
51 | 韶关东货场大桥货运值班室楼下办公室 | 30 | 315 | 945 |
52 | 惠州货场货1道2号仓库 | 800 | 7980 | 23940 |
53 | 惠州货场货1道3、4、5仓库 | 2200 | 21830 | 65490 |
54 | 惠州货场货3道2号仓库 | 800 | 7980 | 23940 |
55 | 河源货场营业厅二楼房屋 | 33 | 416 | 1248 |
56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3楼2间(303、304) | 36 | 927 | 2781 |
57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3间(207、208、209) | 54 | 1390 | 4170 |
58 | 石围塘货场派班楼2楼1间(205) | 18 | 397 | 1191 |
59 | 石围塘货场货7道仓库北面房屋2间 | 78 | 1720 | 5160 |
60 | 石围塘货场装卸3号办公楼(3间房201、203、204) | 80 | 1764 | 5292 |
61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507 | 8518 | 25554 |
62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仓库 | 1300 | 21840 | 65520 |
63 | 石围塘货场货十道雨棚 | 272 | 4352 | 13056 |
64 | 石围塘货场原装卸洗澡房 | 26 | 574 | 1722 |
65 | 石围塘货场装卸大楼 | 1101 | 24278 | 72834 |
66 | 石围塘货场货七道雨棚 | 300 | 4800 | 14400 |
67 | 三水西机务线仓库 | 2139 | 20214 | 60642 |
68 | 云浮货场大门左侧 | 15 | 530 | 1590 |
69 | 阳春物流车间2号职工宿舍楼(105、106、107、108、111共5间宿舍) | 81 | 1021 | 3063 |
70 | 阳春货场地磅房 | 30 | 473 | 1419 |
71 | 春湾火车站货场旧装卸楼 | 30 | 410 | 1230 |
72 | 春湾火车站货场地磅房 | 25 | 355 | 1065 |
六、竞商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递交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星期六、日除外),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6:30时。
2.递交地点: (略) 白云区大朗西路200号广州货运中心五楼设备信息科。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竞商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4.竞商文件需按本招商文件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的规定进行密封,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于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招商人不受理未密封完好的竞商文件。
5.在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竞商人可以撤回竞商文件。
6.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竞商人不得修改、补充、撤销竞商文件。
七、竞商保证金的交纳及要求
1.竞商人须于2023年4月6日16:00时之前将竞商保证金汇入招商人指定帐户,并在汇款用途注明“XX场地(房屋、仓库、站台)竞商保证金”字样(须与上述招商名称相一致)。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竞商保证金必须从竞商人银行帐户直接汇入招商人指定帐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招商人交纳将被视为不合格竞商人);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竞商保证金必须从经营者本人银行帐户直接汇入招商人指定帐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招商人交纳将被视为不合格竞商人)。
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时,应向招商人出具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招商人核对无误后,受理竞商人的竞商文件。
开户名: (略) 广州货运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江高支行
帐号:*5024
2.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文件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招商人于中商通知书发出 7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商的竞商人一次性退还竞商保证金(不计息),中商的竞商人将竞商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在递交竞商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或修改其竞商文件。
(2)竞商人串通竞商。
(3)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中商。
(4)中商人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招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
(5)唯一竞商人经招商评委小组资格审查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6)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其经营者未按招商文件的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非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参加招商评审会议的竞商人代表以签到证明其出席)。
八、场地以现状交接,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九、相关申明: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十、参加招商评审会要求
1.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其经营者本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缺席、迟到、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商,招商人不退还竞商保证金。
2.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查;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经营者本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查。未能提供的,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
3.竞商人须自觉遵守招商评审会纪律,服从招商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录音、录像。
十一、招商评审方式
1.招商人进行第一次招商公告后,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只有1个的,经招商人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进行商务洽谈,也可以重新组织招商。
2.招商人进行第一次招商公告后,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有2个及以上的,则召开招商评审会。
3.本次招商评审采用三轮竞价评审方式(具体内容见本招商文件第四章《招商评审》)。经招商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竞价评审或综合积分阶段。
4.若资格、符合性要求合格的竞商人只有一家的,评审小组可以采取商务洽谈,原招商文件改为商务洽谈文件。由评审小组负责与合格竞商人进行商务洽谈,洽谈价格视招商项目情况,原则上不得低于招商底价或招商底价的105%,也可以重新组织招商。
5.所有符合竞商资格竞商人提交的竞商报价均低于招商底价的,则终止本次招商,由招商人另行组织重新招商。
6.竞商人的第一轮竞商报价由竞商人填写在竞商承诺函中。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第二轮、第三轮竞商报价须由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会按规定填写竞商报价单(见附件8:竞商报价单格式),签名后才生效;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第二轮、第三轮竞商报价须由经营者本人在评审会按规定填写竞商报价单(见附件8),签名后才生效。
7.三轮竞价后, 评审小组按竞商人的竞商报价排序,从高到低列出中商候选人名单(不超过3个)。中商候选人在评审会上签署招商评审结果确认书,招商评审结果确认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
8.招商评审后,招商人需对中商候选人进行资信审查,待资信审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发出《中商通知书》,确定中商人。若资信审查不符合要求,经评审小组确认后,则根据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进行审查直至选出符合要求的中商候选人,或重新组织公开招商。
9.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商人的财务状况、诉讼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等,同时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个人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有无经营异常情况。
十二、中商候选人公示及合同签订
1.中商候选人公示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招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中商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本招商文件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商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进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付款周期和履约保证金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竞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本招商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及评审结果确认书,在本招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中商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与招商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承租权利,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十二、其它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在报名并取得本招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递交竞商文件前向招商人提出进行现场查勘。
3.所有招商文件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4.竞商成功的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中商人进场后必须依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消防、计划生育证(包括已婚、未婚)、流动人口暂住证、健康证及其他与其经营有关的一切资质、证照,有关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6.在经营期内未经招商人书面许可,中商人不得将租赁物业及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其他形式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7.中商人应依约按时如数地向招商人支付租赁费用。如中商人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招商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按照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率的400%计算,中商人在收到招商人的催付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招商人可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招商人依本条规定采取停止供应水、电等措施的,因此造成的招商人损失概由中商人承担;招商人依本条规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中商人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商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不得乱搭乱接水电线路,不得超过电气线路或设备的容量使用大负荷电器;根据消防、安全部门要求,配备需要完善的消防、治安设备设施,定期对电气线路、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更换,确保所有电气线路及消防、治安等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定,并取得相关安全合格证,所需费用全部由中商人承担。
9.中商人必须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因经营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不得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自觉接受和服从招商人及有关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遵守工商管理及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规定,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对所雇人员承担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10.中商人在经营期不得将租赁物业进行抵押或担保,不得开展侵害招商人资产所有权的经营活动。
11.中商人承担租赁资产及其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责任,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及保险措施;如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租赁期满,中商人应在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租赁期满次日按物业的实际状态交回租赁房屋;若中商人不交还租赁房屋,招商人将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由此给招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费用,均由中商人承担。招商人对中商人在该场所的整体设置和内外部装修、改建、增设他物、消防整治、排污、水源、电源接入等方面的投资不予补偿。中商人有权取回中商人所拥有的且可撤离或能拆分的设施设备之一部分或全部;但对于投资装修改造后与该房屋形成一体的资产,中商人不得自行拆除、拆毁或恶意损坏,由此对招商人造成的损失须予以补偿。中商人在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租赁期满之日起七日内未拆除、取回之物品,视为中商人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遗留物的所有权归招商人所有,招商人有权自行处置。
13.严格遵守招商人及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经营的相关管理规定。
14.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竞商文件编制
一、竞商文件装订顺序
(一)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竞商文件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见附件1-1:竞商文件封面格式(企业法人)]
2.目录[见附件2-1:目录格式(企业法人)]
3.竞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代表竞商人参加招商评审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企业法人)]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见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企业法人)];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4.竞商人资质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资质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5.竞商承诺函[见附件6-1:竞商承诺函格式(企业法人)]。对于不同意招商文件条款的,应逐条予以说明。
6.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见附件7-1: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格式(法人企业)]。
(二)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竞商文件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见附件1-2:竞商文件封面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目录[见附件2-2:目录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3.竞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3-1: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复印件须盖章或由经营者本人签名。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4.竞商人资质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经营者本人签名。此外,还须提供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
5.竞商承诺函[见附件6-2:竞商承诺函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对于不同意招商文件条款的,应逐条予以说明。
6.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见附件7-2: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二、竞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竞商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商文件,在完全了解招商物业的情况后,按本章规定的装订顺序、内容及要求编制完整的竞商文件。竞商文件内容不全或没有对招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的,资格审查时将被评审为不合格。
2.竞商人对招商文件的条款及内容未提出异议,均被视为同意。若有异议,应逐条予以说明。
3.竞商文件应以中文书写,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报价。
4.竞商文件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竞商文件需书面整洁、按序编排(封面、目录、页码),文字表达准确。
5.竞商文件的签署及份数
(1)竞商人应提交装订成册的竞商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竞商人应将竞商文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竞商人为法人企业的,于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于密封处盖章或由经营者本人签名。
(3)竞商人为法人企业的,竞商人应在竞商文件指定的位置上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由经营者本人在竞商文件指定的位置盖章或由经营者本人签名。
(4)竞商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果必须修改,竞商人为法人企业的,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应在修改处由经营者本人签名。但竞商报价不能修改。
第四章招商评审
一、招商评审会及评审小组
1.本次招商评审会由广州货运中心组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负责组建,评审小组评委为5人,由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商评审工作。
二、参加招商评审会要求
1.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其经营者本人必须按本招商文件的规定准时参加招商评审会,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缺席、迟到、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商,招商人不退竞商保证金。
2.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验;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经营者本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竞商人资质材料等原件供招商评审小组审查。未能提供的,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
三、招商评审会会议程序
1.介绍招商评审会基本情况。
2.竞商文件的密封检查及开封
监评组织竞商人、评委逐一检查确认《竞商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无效,资格审查将被评审小组评审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三轮竞价评审。工作人员将有效的竞商文件当场开封。
3.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招商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竞商人进行资格评审,填写竞商资格评审表。
4.宣布资格审查合格竞商人名单及其竞商报价排序(第一轮竞商报价)。
5.三轮竞价评审。
评审小组见证资格审查合格的竞商人按照招商文件载明的竞价方式竞价、评审并排序,推荐中商候选人名单。
6.中商候选人签署评审结果确定书,宣布招商评审结果。
7.宣布招商评审会结束。
四、评审标准
1.竞商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资格审查不合格:
(1)竞商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2)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商文件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的;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
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其经营者本人未按招商文件规定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的;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的。
(3)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竞商文件未加盖竞商人公章;
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竞商文件未盖章或未由经营者本人签名的。
(4)竞商人名称与竞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竞商承诺函不响应或不完全响应招商文件的。
(6)本招商文件第二章《竞商人须知》第四条竞商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任何一条不完全符合的。
(7)未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交竞商保证金的。
(8) 竞商报价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竞商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竞商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9)竞商文件关键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10)竞商文件不符合或不响应招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竞价评审
(1)第一轮竞价:按报价高低对资格审查合格竞商人的《竞商承诺函》中的竞商报价排序;如各竞商人没有竞价意愿,则以竞商报价最高竞商人为第一中商候选人,其竞商报价为中商价。若有竞商人提出继续竞价意愿,则进入第二轮竞价。
(2)第二轮竞价:第二轮竞商报价以第一轮最高竞商报价为底价进行竞价,竞商人上报第二轮竞商报价单。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竞商报价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后才有效;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竞商报价单须由经营者本人签名后才有效。
宣布竞商人的第二轮竞商报价和本轮最高竞商报价,本轮竞商报价低于或等于第一轮最高竞商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商人不得进入第三轮竞商报价。如竞商人第二轮后没有竞价意愿,则以本轮最高竞商报价的竞商人为第一中商候选人,其竞商报价为中商价。若有竞商人提出竞价意愿,则进入第三轮竞价。
(3)第三轮竞价:第三轮竞商报价以第二轮最高竞商报价为底价进行竞价,竞商人上报第三轮竞商报价单。竞商人为企业法人的,竞商报价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才有效;竞商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竞商报价单须由经营者本人签名后才有效。
宣布竞商人的第三轮竞商报价和本轮最高竞商报价,本轮竞商报价低于或等于第二轮最高竞商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商人退出。本轮最高竞商报价的竞商人为本次招商的第一中商候选人,其竞商报价为中商价。
(4)若第三轮最高竞商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竞商人报价相同时,可追加竞价轮次,直至确定唯一最高竞商报价竞商人为中商候选人。
(5)在第二轮、第三轮报价环节,竞商人如放弃继续报价,不得口头提出,须在“竞商报价单”上填写“放弃”并签名。
如所有竞商人在第二轮报价时,同时填写“放弃”,则本次招商按作废处理,由招商人重新组织招商。
如所有竞商人在第三轮报价时,同时填写“放弃”,且第二轮报价中存在有效报价的,评审小组将根据第二轮的有效报价的排序推荐中商候选人名单。如根据第二轮的有效报价,仍不能确定中商候选人名单的,则本次招商按作废处理,由招商人重新组织招商。
(6)评审小组根据最后报价排序推荐中商候选人名单,中商候选人不超过3人。
五、其它
1.坚持平等竞争、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招商工作。
2.本《招商文件》未尽事宜,由招商人负责解释。
3.竞商过程中如竞商人对评审过程存在异议,可当场向监督人员提出质疑,由评审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第五章合同文本
*方合同编号:
*方合同编号:
*方(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方(使用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双方就有偿使用场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场地位置
*方同意交给*方使用的场地位于,场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长为米,宽为米,总面积平方米。用途:铁路到达或发送钢材存放。
第二条使用期限
本合同使用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场地交付日为年月日。
第三条使用费、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一)场地使用费(含增值税)为每月每平方米大写:(小写:元)。每月(含增值税)使用费为大写:(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场地使用费总计大写:(小写:元),其中,不含税价元,税率%,增值税元。*方采用方式向*方结算。
(二)使用费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支付方式:
1.*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的日内,将本合同全部使用费以方式支付*方。
2.*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后的日内,将本合同使用费总额(含增值税)的%,计元以方式支付给*方;剩余部分使用费计元*方应当在前以方式支付给*方。
3.其他支付方式:。
(三)使用期间,因*方经营产生的水费、电费、环保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方承担,并将该费用缴纳至。*方应履行使用场地对应的公用道路的卫生清扫和环境保护义务。*方所承租场地,须随时保持清洁和通道畅通,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应当及时运走。否则,需向*方支付清理费用并承担管理部门因此处罚的后果。
(四)*方使用场地期间,如政府收取该场地及地上建筑物任何费用时,由*方负责缴纳,并以土地权属人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
(五)*方应在向*方交付首次使用费的同时,一次性交付大写(小写:元)保证金,*方有权在*方未缴纳相关费用或*方违约所产生相关费用时直接从其保证金中相应扣除。*方应于*方扣除保证金后日内补足本合同约定的保证金。
(六)使用期满后,*方应按期腾退使用场地,双方填记附件1《场地交接验收记录》。根据实际履约情况结清所有费用后,如果保证金有剩余,*方应将剩余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方。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费用和使用费,*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日内补足。
(七)*方承诺对使用场地状态、周边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等已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使用费。
(八)账户信息
*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条安全责任条款
(一)*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从业道德规范,合法经营、文明生产。*方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方应独立承担安全生产的风险和责任,包括所雇佣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火灾事故,建筑设施、机械设备、货物损失风险和责任(包括因*方原因给第三人造成的风险和责任)。
(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的有关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防火器材和设施,预留防火通道并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方应组建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和制定具体防火措施,随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方的安全检查。严禁*方作业人员在现场动用明火,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期间,*方不得在使用场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对电线路铺设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方负责整改。如因*方原因导致火情火灾造成损失的,*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后果。如因*方违反规定,*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方同意按使用费总额的%计算向*方支付违约金,剩余使用费不退。
(三)未经*方书面许可,*方不得私自搭建临时性构筑物和其它建筑设施。*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方书面同意*方搭建临时性构筑物或建筑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费用,依法取得临时性构筑物的许可手续,并在使用期满后或因*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或几种:
1.场区的构筑物或建设物无偿归*方所有。
2.要求*方恢复原状。
3.向*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4.其他:。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责任
1.*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场地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方年使用费总额%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场地的,应按照年使用费总额%向*方支付违约金。
(二)*方违约责任。
1.使用期间,*方存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场地,*方应按照合同年使用费额的%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使用期内,*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方负担的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场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电费等),*方应向*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方仍未支付的,*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略) 场报价利率(LPR)向*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3.在使用期内,*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方已支付的使用费,*方不予退还;同时*方应该按使用费总额%的额度向*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使用期满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方应如期腾退并归还场地(包括房屋),否则*方可以采取限水禁电等措施。*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否则*方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应向*方支付原日使用费倍作为违约金。*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方造成的损失。
5.使用期间,货运场地维修由*方负责,使用结束后由*方会同铁路房建单位检查货运场地的技术状态,如发现损坏或结构改变,*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方遇抢险救灾、军事运输、货物集中到发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征用*方使用的货运场地时,*方应服从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方也不另补偿。
(三)*方发生违约情形时,*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均由*方承担。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四)如因*方原因导致*方被第三方起诉,*方需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变更、解除本合同。
(二)场地使用期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要求*方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场地的。
2.损坏使用场地,在*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使用用途或*方在接到政府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未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的。
4.利用使用场地存放危险、违禁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
6.拖欠使用费累计个月以上,或经催告拒不补足保证金的。
7.未提供真实信息,采取欺骗手段获得场地使用权的。
8.以*方或者其他铁路单位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误导消费者的。
9.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在使用场地上增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
10.使用期间,*方收到公安机关、*方或*方上级主管部门等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三)如*方希望在使用期满后续约,则*方应在使用期满前至少三个月书面通知*方,双方履行相关程序、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使用合同。如未完成上述事项,则使用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方不承担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地方政府、*方上级单位要求及铁路建设原因,需征用或收回承租场地的;
2.*方或*方上级单位对使用场地有铁路运输业务用途的;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方租用*方货运场地的用途仅限于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物流业务,且不得影响正常铁路货物到发作业,严禁*方转包。*方违反本条规定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无条件收回货运场地等;*方已缴纳的使用费不予退还。
(六)除合同解除外,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七)一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予以免除。
(八)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相应税费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执行。
第七条保密条款
(一)*、*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通知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仲裁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法律文件送达。
第十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场地所在地有 (略) 提起诉讼。
3.按照中国 (略) 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二)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三)*、*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四)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五)本合同项下*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否则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约定:。
附件1:《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方名称)与(*方名称)场地使用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方:(盖章)*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1:竞商文件封面格式(企业法人)
[招商物业名称]
竞
商
文
件
竞商人: [竞商人全称](盖章)
附件1-2:竞商文件封面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招商物业全称]
竞
商
文
件
竞商人: [竞商人全称](盖章或经营者本人签名)
附件2-1:目录格式(企业法人)
目录
1.竞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竞商承诺函……………………………×
6.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
附件2-2:目录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目录
1.竞商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竞商承诺函……………………………×
4.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
附件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竞商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3-2: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经营者身份证明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经营者本人(签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企业法人)
法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招商单位名称):
兹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竞商人全称]的委托代理人,就[招商物业全称]行使下列权限,作为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
其权限为:(1)(购买招商文件);
(2)(作为竞商人代表参加招商评审会竞商);(3)(签署合同);
(4)其它。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商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附件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企业法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反面) |
委托代理人(签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6-1:竞商承诺函格式(企业法人)
竞商承诺函
致:(填写招商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招商物业名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编号),[竞商人全称(地址)]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本人提交下述文件(一式×份)或者[竞商人全称(地址)]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提交下述文件(一式×份):
- 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 资格审查资料。
3.竞商保证金凭证,竞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据此函,竞商人承诺如下:
一、第一轮竞商报价
我方以第一年月度租金单价对招商物业进行报价元/月。
注:1.租金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租金单价报价精确到个位;
二、我方已充分了解该物业租赁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现状、物权权属、消防验收、原承租人不能及时交出租赁场地等),承诺不以招商人未履行交付租赁物业为由,要求招商人承担任何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三、我方承诺承租后,无条件接受该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权属、消防情况),不以此为由拒交或要求减免租赁费用,并不要求招商人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方同意承担租赁区域内的主体框架、消防、水电增容、水电管网敷设等费用并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五、我方同意无条件遵守贵方本《招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本《招商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招商文件》对我方有法律约束力。
六、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招商文件》,知晓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招商人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方对此已完全理解与同意。如有不明及误解,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及本《招商文件》规定提供有关数据或资料,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
八、我方承诺积极配合招商人对我方的资信调查,并如实提供资信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
九、我方承诺如中商,将按照本《招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合同内容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
十、在召开本次招商评审会之前,我方在中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履约违约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贵方可直接取消我方的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可以不退回。
十一、我方已理解本次招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如未能中商,我方理解并完全接受。
十二、如我方中商,我方保证接受《中商通知书》,本竞商文件与贵方《招商文件》、《评审结果确认书》及合同条款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并按《招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十三、我方承诺自觉遵守招商评审会的纪律,服从招商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录音、录像。
[竞商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6-2:竞商承诺函格式(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竞 租 承 诺 函
致:(填写招商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招商物业全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编号),[竞商人全称(地址)]的经营者[姓名]本人提交下述文件(一式×份):
- 按《招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 资格审查资料。
3.竞商保证金凭证,竞商保证金凭证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据此函,竞商人承诺如下:
一、第一轮竞商报价
我方以首年租金单价对招商物业进行报价元/平方米。
注:1.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租金报价精确到元;
二、我方已充分了解该物业租赁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现状、物权权属、消防验收、原承租人不能及时交出租赁场地等),承诺不以招商人未履行交付租赁物业为由,要求招商人承担任何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三、我方承诺承租后,无条件接受该物业现状,不以此为由拒交或要求减免租赁费用,并不要求招商人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方同意承担租赁区域内的主体框架、消防、水电增容、水电管网敷设等费用并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五、我方同意无条件遵守贵方本《招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本《招商文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招商文件》对我方有法律约束力。
六、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招商文件》,知晓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招商人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方对此完全理解与同意。如有不明及误解,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及本《招商文件》规定提供有关数据或资料,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
八、我方承诺积极配合招商人对我方的资信调查,并如实提供资信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
九、我方承诺如中商,将按照本《招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合同内容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
十、在召开本次招商评审会之前,我方在中国铁 (略) 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履约违约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贵方可直接取消我方的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可以不退回。
十一、我方已理解本次招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如未能中商,我方理解并完全接受。
十二、如我方中商,我方保证接受《中商通知书》,本竞商文件与贵方《招商文件》、《评审结果确认书》及合同条款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并按《招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十三、我方承诺自觉遵守招商评审会的纪律,服从招商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录音、录像。
经营者本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7-1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格式(企业法人)
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
粘贴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
竞商保证金退款账户
致:(填写招商单位名称)
如我单位未能中商,请将竞商保证金退回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竞商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退款账户须与汇出账户一致)
附件7-2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格式(个体工商户)
竞商保证金交纳及退付单
粘贴竞商保证金银行回执复印件 |
竞商保证金退款账户
致:(填写招商单位名称)
如我方未能中商,请将竞商保证金退回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经营者本人(签名):
[竞商人全称]
××××年××月××日
(注:退款账户须与汇出账户一致)
附件8:竞商报价单(第二、三轮)格式
附件9:中商候选人公示格式
中商候选人公示
[招商物业全称] (招商文件编号) 招商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物业中商候选人。现将中商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中商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竞商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商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商人书面提出。招商人在收到异议之后开展调查,并作出书面答复。对招商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五日内持招商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广铁集团物业招商监督部门书面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货运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手机]
物业招商监督部门: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广州货运中心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电话: 020-*,020-*
招商人:广州货运中心
日期:2023年××月××日
附件10:中商通知书格式
中商通知书
:
根据[招商物业全称](招商编号)和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竞商文件,经招商评审小组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该物业中商单位,请在接到本中商通知书 7 日内与我单位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招商人: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
竞商人: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