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现将“广 (略) 广宁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 (略) 广宁无机非金属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 (略) 广宁县宾亨镇江积工业园
建设单位:广 (略)
项目简介:项 (略) 广宁县宾亨镇江积工业园,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26"24.75",北纬23°30"48.91"。总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项目一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额的3.2%。项目一期生产铝硅系列砖6000t/a、铝硅锆系列砖2700t/a、铬刚玉砖300t/a。
2019年4月11 日广宁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宁环函〔2019〕15号。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28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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