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区东高河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复兴区东高河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 (略) 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复发改审〔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复兴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地方财政资金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复兴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该项目属于乡村振兴改造项目,在现状基础上,结合现有房屋、河道、道路、场地、植被等,在不反复修建的原则上提升本项目范围内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及河道生态环境。建设内容:包括人居环境改建、基础设施改建、河道生态修复三项,具体建设内容包含建筑立面改造 5124.88 m2人居环境卫生整治 22781.39 m2、完善雨水设施 9801 米、电气设施 3164.4米、河道治理 2973 m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提升等。2.1.3 计划工期:125日历天(其中:勘察25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3年)。2.1.4 质量要求: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苗木工程竣工验收成活率达到85%,第一年成活率达到90%,第二年成活率达到90%,第三年成活率达到9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4.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4.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标;3.4.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4.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5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0:00至2024-01-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 CA 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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