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文件的要求, (略) 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上饶市 (略) 金属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括
上饶市 (略) 金属新材料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占地面积 *** 平方米,建成后年产护栏20万件,门窗10万件,拟招聘员工30人,年工作日300 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 、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深入分析,计算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3、调 (略) 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情况;
4、针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监督管理方法,并对污染治理方案及采用的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5、结合公众意见落实到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当中;
6、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函件、邮件等方式告知建设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征询事项:
1、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合理性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2、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3、公众针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其他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饶市 (略) 联系人:纪仁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