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县王沟镇鸿润雅居小区项目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丰行审许可〔202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王沟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王沟镇鸿润雅居小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丰县。
2.1.2合同估算价:约299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自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货到现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安装完毕。
2.1.4质量标准:电梯产品质量、性能指标、安装质量、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的标准。其中:1、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含消防)的验收要求,并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及《电梯使用标志》等相应的文件证明;2、电梯的主要性能指标指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感和快速性、停站准确性、振动、噪音及电磁干扰、节能和装璜等。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交货地点: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仓储、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安全评估、报审报验、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共23部电梯。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本次招标要求包含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过程中所有费用,各投标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招标方提供有关电梯井道的土建施工图纸,电梯采购及安装过程中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理,各投标单位报价应包含电梯门补洞及预留洞开孔(圈梁、机房工字钢等预留孔)、承重水泥墩浇灌、地坑电梯缓冲器二次浇灌、弱电工程、强电电缆(包含总控制柜至电梯机房双回路电缆、机房至电梯电缆等)、电梯五方对讲、照明电线及应急照明电线线缆等、安装应急救援终端系统及完成连接正式用电,土建配合费等所有费用。电梯机房至监控室的布线和终端设备、电梯五方对讲、电梯监控等配套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安装并完成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3.4.2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
3.4.3当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电梯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
3.4.4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拟选派项目负 (略) 辖市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
3.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自2020年3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注:(1)信用服务机 (略) 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0516-*、0516-*)。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7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投标人提供线上电子保函开具服务,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址http://ggzy.http://**.cn//jryd/index.hlml)。平台咨询电话:*。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10.其他: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丰县王沟 (略)
地 址:丰县王沟镇政府驻地
联 系 人:周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丰县 S322 与 G237 交叉口南丰县电商物流园 E6
联 系 人:王昕
电 话:0516-* *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