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隆安县私营企业协会、隆安县药品质量管理协会:
经你3个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注销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请你3个协会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3个协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3个协会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隆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隆安县私营企业协会、隆安县药品质量管理协会”名义进行活动。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