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产品质量要求
|
1.碳线按QJ/DT * . * - (略) ,理化指标应符合C固≥ * %、水分≤0. * %、线规格: * ×0. * ~0. * (壁厚)mm、单重≥ * g/m、粉重≥ * g/m、抽线方式:内抽、线盘规格: * (宽)× * (外圆直径)× * (内圆直径)。 2.硫磺线按QJ/DT * . * - (略) ,理化指标应符合S≥ * %、水分≤0.5%、 粒度≤2mm、粉重≥0. * kg/m、铁皮重0. * ±0. * kg/m、硫磺线外径为 * mm~ * mm、铁皮厚度0. * mm~0. * mm。硫磺线应包覆牢固,缝正,不漏粉,不开缝,不折线,无虚包,空包,表面光洁及 无油污。 3.硅钙包芯线按YB/T *** 、YB/T * - (略) ,牌号Ca * Si * Ⅱ,化学成份要求:(Si+Ca)≥ * %,Ca≥ * .0%、Si: * .0%- * .0%、C≤0.8%、Al≤1.4%、S≤0. * %、P≤0. * %、O≤2.5%。水分<0.5%。每米粉重≥ * g/m。
|
|
-
|
产品验收方法
|
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具体送货数量以需方仓库实收数量为准。以买方检斤为准(合同数量允许偏差范围±5%),若元素不合标准, (略) 理:1.碳线:让步 (略) 理 : * %≤C< * %,以C=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1.5%; * g/m≤粉重< * g/m,以粉重= * g/m为基准,每降低1g/m,合同价格下降0.5%。 超出让步接收 (略) 理 : * %≤C< * %,以C=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3%。0. * %<水分≤0. * %,合同价格下降7%。退货范围:C< * %,退货;粉重< * g/m,退货;水分>0. * %,退货。2.硫磺线:让步 (略) 理: * %≤S< * %,以S=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5%;0.5%<水分≤0.8%,合同价格下降5%。粉重< * g/m,以粉重= * g/m为基准,每降低1g/m,合同价格下降0.1%。超出让步接收 (略) 理:S< * %,以S=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1%;退货范围:S< * %,退货;水分>0.8%,退货。3.硅钙线:让步 (略) 理:(Ca+ Si)< * %,以(Ca+ Si)= * %为基准,每下降1%,合同价格下降1%; * .5%≤Ca< * %,以Ca=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6%; * %≤Si< * %,以Si=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2%;1.4%<Al≤1.8%,以Al=1.4%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0.4%;0.8%<C≤1.3%,以C=0.8%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1%; 0. * %<P≤0. * %,合同价格下降0.5%;0. * %<S≤0. * %,以S=0. * %为基准,每上升0. * %,合同价格下降0.5%;0. * %<S≤0. * %,以S=0. * %为基准,每上升0. * %,合同价格下降1%;粉重< * g/m,以粉重= * g/m为基准,每降低1g/m,合同价格下降0.1%。超出让步接收 (略) 理:Ca< * .5%,以Ca=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1.2%; Si< * %,以Si= * %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4%;Al>1.8%,以Al=1.4%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0.8%;C>1.3%,以C=0.8%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2%;P>0. * %,以P=0. * %为基准,每上升0. * %,合同价格下降1%; S>0. * %,以S=0. * %为基准,每上升0. * %,合同价格下降2%;0. * %≤水分≤0. * %,合同价格下降7%。 退货范围:Ca< * .0%,退货; Si< * %,退货; Al>2.5%,退货; P>0. * %,退货; S>0. * %,退货;水分>0.8%,退货。如退货每吨降 * 元。 (略) 供产品品质验收不合格的,退货或让步接收以买方判定为准。
|
|
-
|
产品包装要求
|
捆扎包装,需 (略) 数字编号,数字编号用阿拉伯数字“1”开始按顺序编号。包装上应注明:卖方名称,产品牌号、批号和净重,并有“防潮”、“易碎”字样 或标志。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潮湿,不得剧烈碰撞。产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和无酸、 (略) ,严防氧化。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 卖方名称;b) 产品名称;c) 产品牌号;d) 产品批号、净重和件数;e) 各项分析检验 (略) 门印记;f) 本标准编号;g) 检验日期。如产品名称、批号、 (略) 家等标识不规范等情况,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影响卸货的,买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务必将相关信息(包括货物名称、送货车船号码、转载数量、包装袋编号、驾驶员联系方式等)在发货前 * 天传真 (略) 或短信、微信通知。
|
|
-
|
运输方式
|
投标单位送货至买方仓库,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
|
-
|
产品交(提)货日期
|
1、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要求到货,买方新增的采购计划仍按本标书的条款 (略)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若买方新增采购计划时 (略) 期末期,交货截止日期则相应顺延;3、若 (略) 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
|
-
|
货款结算方法
|
1、 (略) 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 * %增值税 (略) 有费用,并开具全额 * %增值税发票, * 票结算;2、此合同含税价格基于 * %的增值税税率约定,如开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则含税价格也做相应调整;3、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后 * 个月内付款(承兑汇票不贴息),支付方式为6个月期承兑;4、本份标书分项报价,分项中标;5、违约责任: ①为 (略) ,卖方同意交纳合同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卖方同意货款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② (略) 过程中经抚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 (略) 为,扣减本批次货值 * %作为补偿。③卖方须严格按合同交货数量交货(合同数量基数±5%)。 (略) (略) 价格上涨或不变时, (略) 数量未达合同数量 下限,以合同数量基数为标准(不考虑±5%情况),对不足基数数 量仍按本 (略) ,并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 (略) 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 (略) 分仍按本 (略) 。在合同执 (略) 价格下跌时, (略) 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合 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按本合同价格结算,对超出基数数 量 (略) 价格结算; (略) 数量不足合同数量下限的,按 “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④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略) 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 (略) 的, (略) 价格下跌, (略) (略) , (略) 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 行;如无法确定价格变动情况的,交货价格按照本合同价格下降3%。并 (略) (略) 理:在延期3天 (略) 罚;延期 4— * 天(含 * 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 (略) 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 * — * 天(含 * 天),根据实际延期天 数, (略) 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 限 * 天以上(不含 * 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 (略) 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 * 计算违约金:第 * ,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第 * , (略) 价格上涨, 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 (略) 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采购均价与 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⑤运输工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由于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积水及损失,由卖方承担。⑥如由于卖 (略) 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补偿损失。
|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 (略) 串标 (略) 为的 * 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2、 (略) 平台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 * 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 (略) 有 (略) 有内容; 3、东北特钢 标书费和 保证金汇款账号 按照新发布的 银行账号汇款 谢谢。 *** 王国奎。 本次招标按国家新税率制度含税 * %进行报价,标书费 * 元,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可以开收据,不能开发票。 (略) 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略) 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按东北特钢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合同版本如有需求,另行提供)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东北特钢经济损失,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要求在 * 标投标截止时间前电汇, (略) 回 (略) 汇款截屏打印盖章扫描后作为报价附件上传至投价页面。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汇入并附加“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字样予以区分。 两笔款项请电汇至: 单位名称: (略) (略) 开 户 行: (略) 大 (略) 账 号: *** 行 号: *** 在 (略) (略) 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出具“证明”以相当金额冲抵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把此证明作为投标报价附件上传至投价页面(需要盖公司章或财务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