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检测项目,经卫健委审核批准,符合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CFXWJS*;
2.项目名称:长丰县卫生监督所2024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检测项目;
3.项目内容:长丰县辖区内住宿场所35户、美容美发场所4户、商场1户、游泳馆9户、沐浴场所8户、共57户(公共场所);学校22所(学校卫生),公共卫生类10户(所),合计89户(所)。(具体检测内容见附件)
4、服务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5.项目预算4.*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执行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本身或其内设检测机构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公共场所等检测相应的CMA机构资质(如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为供应商内设检测机构的,还需提供供应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质量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公共场所检测等相应的CMA机构资质证书及附表。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三、采购公告时间
采购公告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4日17时00分前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3、联系电话:朱玲玲 电话:*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长丰县卫监所会议室
3、开标方式:开标截止前密封报送投标材料并签到,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开封,本项目采取满足采购需求最低评标价法。
六、投标材料要求
(1)单位资质(CMA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信息)。格式自定;
(2)投标函、投标报价单及分项报价明细表(含实施方案或计划)。格式自定。
七、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持有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资质证书,认证项目覆盖需求检测监测项目。
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项目检测,确保检测项目完整,检测数据准确、真实,现场基本情况核查记录完整、佐证资料真实。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我单位确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在项目检测工作完成后,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有效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并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4.中标单位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项目,应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并即时向我所反馈。
5.中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检测的能力,不得转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6.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未能按照项目质控要求开展工作,我所将有权终止该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并保留追溯相关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法
单位:长丰县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丰县水 (略) 与南一环交叉口
联系人:朱玲玲 电话:*
九、其它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采购单位联系。
2、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长丰县卫生监督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