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迎宾馆整体挂牌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1046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4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4月1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昌江县石 (略) 11号 |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年) | 挂牌底价(元/年) | ||||||
(略) 迎宾馆整体挂牌招租 | 建筑面积5583.43㎡;庭院占地面积2500㎡ | * | —— | * | ||||||
租赁期限 | 10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三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6%。 | |||||||
租金支付 | 按年支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 |||||||||
装修免租期 | 装修期间,出租方免收承租方租金(以下简称“装修免租期”),但装修免租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如果承租方装修时间少于6个月,则按实际装修时间计算装修免租期,超出6个月则按6个月计算。装修期包含在总租期内. | 租赁履约保证金(元) |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1、 (略) 迎宾馆(以下简称“海矿迎宾馆”)位于海南省昌江县石 (略) 11号,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宾馆主楼6层(含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398.45㎡,地面1楼有包厢5间及会议室1间,2~5楼客房44间;副楼建筑面积964.98㎡,客房24间;咖啡厅1间,建筑面积160㎡;餐厅建筑面积680㎡;财务室建筑面积150㎡;车棚等建筑物建筑面积230㎡。庭院面积2500㎡。(与产权证面积不一致的,以招租方实测面积为准,面积出入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3、配套设备主要有电视59台、空调60台、电梯1部等。 4、周边环境优美,群山环绕,空气含氧量高,旅游居住办公皆适宜。 | |||||||||
租赁用途 | 须为政府允许经营的合法经营范围,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务必实地考察标的实际情况,并向招租方具体了解咨询标的现状。 2.海矿迎宾馆土地权属于 (略) ,地上建筑物权属 (略) , (略) (略) 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略) 同意对外出租海矿迎宾馆。 3.租赁用途:为政府允许经营的合法经营范围,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应取得经营所必需的资质和证书,并及时把相关资质和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招租方备案。 4.海矿迎宾馆楼顶通讯基站由招租方继续对外出租并收取租赁收入,与承租方无关。 5.招租方承担海矿迎宾馆固定资产折旧、土地租赁费用。 6.承租方不得以海矿迎宾馆名义办理任何证照。 7.《资产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属于承租方投资的动产(此处动产是指不附着于房屋,且移动后不损害房屋及其附着物及土地等经济用途、经济价值的物,如货物、货架、收银台、办公用品等),由承租方自行处置,其他附着于房产的一切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装饰、建筑内部装饰装修、电梯、消防设施设备、高低压设施设备、发电机、强电弱电设施设备、给排水设施设备、通风空调设施设备、停车场设施设备等权属归属招租方,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或者拆除,如发现承租方故意损坏或者拆除,招租方有权按照故意损坏或者拆除财产原价值的两倍计算,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承租方应补足承担。 8.除因招租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外,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招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将《资产租赁合同》项下的房屋及场地全面清场后交还招租方,《资产租赁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本合同项下附着于房产的一切财产无条件归属招租方,招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已收取的租金。 9.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_ | ||||||||
评估基准日 | _ | |||||||||
评估机构 | _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8 注册地: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刘明东 | ||||||||
出租方承诺 | 1.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2. 招租方所提交的《招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包括标的相片等)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总裁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向招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作为项目履约保证,在租赁期满且招租方确认承租人未存在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之日起30日内,由招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租方。 3.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200,000元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招租方按房屋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部分或整体转租及做任何抵押。 6.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首年租金标准价格。 7.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承租方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标的租赁用途。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有关标的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材料等)描述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标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不影响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竞租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了解标的有关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承租方原因不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或者因为承租方原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昌江县石 (略) 11号 | |||||||||
报名时间 |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17:00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4月1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迎宾馆整体挂牌招租 | 4月3日9:00 | 4月18日9:00 | 3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网络竞价须知 3、资产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及报名咨询:交易一部杨女士 *;交易一部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