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4〕82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污水篇)><青浦区重固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雨水篇)>报请行业审查的请示》(青水〔2023〕69号)及规划文本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
同意污水规划范围为重固镇辖区范围,总面积约为30.21平方公里;雨水规划范围 (略) 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约为9.09平方公里,研究范围扩展至重固镇辖区范围,不包含农村区域。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及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水模式采用自排模式。同意规划排水标准,即重固镇镇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3年一遇,重固镇青浦工业区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居民综合生活污水量指标城镇地区采用216升/人·天,农村地区采用162升/人·天,工业用地污水量按用水量的75%折算,地下水渗入量按日均旱流污水量的10%计。
三、关于排水规划方案
(一)雨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规划范围内雨水提标方案,即将规划范围划分为6个自排分区,雨水就近分散自排圩内河道。各自排分区通过按规划标准新建和改建雨水管道、 (略) 建设在源头配建相当于0.*立方米规模的绿色调蓄设施、控制地坪标高等措施实现提标。其中,CG01、CG05、CG0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3.7米控制,CG0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4.0米控制,CG0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3.8米控制,CG0 (略) 最不利点标高按不低于3.6米控制。
原则同意 (略) 建设,通过源头径流控制措施和污染物拦截措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
(二)污水排水系统规划方案
原则同意本次规划污水量测算和污水系统布局方案,即规划范围内2035年预测污水量约为2.*立方米/天,通波塘以西污水接入崧泽大道DN800现状污水管,近期纳入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远期纳入香花桥污水处理厂;通波塘以东污水分别经现状通波塘泵站和 (略) 泵站提升后接 (略) DN900现状污水管,最终接入华新污水处理厂。
原则同意通波塘泵站原址扩建,近期规模约为1.*立方米/天,远期规模约为1.*立方米/天; (略) 泵站迁建 (略) 与毛家角交叉口西南角,规划规模为1.*立方米/天,泵站用地面积为900平方米。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根据《 (略) 水务局 (略) 排水详细层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沪水务〔2023〕280号)要求和技术评审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补充污水节点流量图,为区域内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规划支撑。
(二)请你局对接区规划资源部门,在本规划基础上,对污水泵站和排水管道等重要排水设施用地和管位进行控制。针对规划范围内现状常住人口已大于2035规划人口的问题,建议征询区规划资源部门核实人口规模,并取大值复核本次污水量和污水方案是否满足区域发展需求。
(三)请你局联合区建管委和区房管局,在各地 (略) 设计工作中,通过优化竖向高程、 (略) 要素等措施,实现各地块内雨水的蓄滞能力达标,从而满足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水能力提升和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要求。
(四)请你 (略) (略) 示范区线(上海段)等重大项目,做好污水干管同步实施的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衔接;如无法同步实施,应对本规划推荐方案进行优化,并在下游华新镇和赵巷镇等详细层级污水规划中做好方案衔接,确 (略) 安全。
(五)建议补充细化青浦工业区初期雨水控制方案,明确推荐措施和主要控制性指标,指导自建区域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六)请你局根据区域开发时序,制定规划实施计划,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做好近远期衔接。建议加快推进区域内排水管道建设,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
特此通知。
(略) 水务局
2024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略) 。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