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崇仁县清芝峰县级自 (略) 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10日。
登记单元名称 | 崇仁县清芝峰县级自 (略) | 登记单元号 | * | ||
坐落 | (略) 崇仁县 | 空间范围 | 东至: (略) 崇仁县相山镇港下村焦坪组 | ||
登记单元总面积 | 535.9公顷 | 国有面积 | 532.30公顷 |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及面积 | 森林资源:535.56公顷 |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略) 人民政府 | 其他类型面积 | 0.34公顷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受理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受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609号
联系电话:*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崇仁县清芝峰县级自 (略) 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pdf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