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修学校、第九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委托广电计量检测(福州)有限公司对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修学校、第九幼儿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修学校、第九幼儿园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凤浦村,占地面积16780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 (略) 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凤浦村集体用地(主要为农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地块东侧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五实验小学项目(建设中), (略) 公安局台商区分局,北侧为凤浦村,南侧为泉州台商投资区综治大楼和空地。目前地块内原凤浦村居民住宅已拆除,地块内原农用地部分至今未进行开发利用,地块处于闲置状态,现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调查地块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在现场勘查过程使用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光离子化检测仪(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调查地块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分析并编制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对调查地块开展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确认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调查地块内快速检测点位的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本次第一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工作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二类居住用地等项目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颜清贵 联系电话:*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电计量检测(福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略) 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 (略) 研发楼1-2层
联系人:吴宁 联系电话:*
作者(158****652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1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