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 (略) 《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路线起点位于炯炀镇西南侧,顺接S48合叶高速,与S90肥东支线、S09明合高速交叉,自西向东,沿合福高铁北侧布线,经炯炀镇南、中捍镇北后,跨越柘皋河,与待建巢黄高速交叉,而后下穿商合杭高铁,经夏阁镇南侧后上跨合巢芜高速,随后向东至项 (略) (略) 界处。路线全长约34.157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4.5米。项目全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设(特)大桥 14 座,中桥 13 座,长隧道 1 座;设烔炀(枢纽)、烔炀南、中垾、夏阁南(枢纽)、夏阁南、夏阁东(枢纽)等 6 处互通立交;同步建设养护工区 1处、管理分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配套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施工营地及便道等大临工程,于施工结束时拆除。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原则上避免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办公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声屏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对沿线敏感点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增补、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严格控制生态影响。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临近巢湖风景名胜区,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明确作业带范围,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尤其是安徽巢湖半岛湿地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活动。尽量减少对植被的伤害和生境占用,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隧道洞口出渣临时堆放范围,严格落实渣土堆放及清运规定;施工结束后对大临工程、施工便道等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集中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产生的养护废水、施工废水、冲洗废水与含油废水,分类收集处理,不得外排;严格桥梁及隧道施工,隧道施工涌水和生产废水分开收集,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位于隧道两旁的边沟导流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油污集中回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外排。钻渣、弃土及泥浆等严禁向水体及生态敏感区倾倒。运营期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收费站等交通工程生活污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同时根据项目周边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及管网布设情况,远期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公路沿线的截水沟、边沟和排水沟出水口设置沉淀缓冲池,在公路沿线跨河大桥两侧设置防护网;对工程跨越敏感水体路段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的桥梁设置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并对收集池做重点防渗。加强运营期各项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车辆通行管理,防止物料散落及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及生态环境敏感区。 (四)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和临时堆土场需配备洒水车进行不定期洒水作业,设置围挡,防尘网覆盖;施工生产生活区硬化等降尘措施;物料堆场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物料全覆盖;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全封闭作业,并安装抑尘(雾炮机、喷淋装置等)和沥青烟净化装置;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沥青加热、搅拌和沥青储罐产生的沥青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后排放,本项目所设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的混凝土仅用于本项目,施工结束后需按要求湿法作业拆除拌合站,完成施工场地清理,恢复土地原貌;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运营期内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及收费站油烟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废弃土石方用于取(弃)土场用地恢复;建筑垃圾及时外运、合理处置。养护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2023)的要求,配备收集容器和防渗托盘,并做好重点防渗,用于临时贮存废油及油渣等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进行合理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工程主线路基段及互通匝道、附属设施排水边沟通过设置硬化边沟,做好相应防渗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S18宁合高速公路合肥段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路线起点位于炯炀镇西南侧,顺接S48合叶高速,与S90肥东支线、S09明合高速交叉,自西向东,沿合福高铁北侧布线,经炯炀镇南、中捍镇北后,跨越柘皋河,与待建巢黄高速交叉,而后下穿商合杭高铁,经夏阁镇南侧后上跨合巢芜高速,随后向东至项 (略) (略) 界处。路线全长约34.157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4.5米。项目全线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设(特)大桥 14 座,中桥 13 座,长隧道 1 座;设烔炀(枢纽)、烔炀南、中垾、夏阁南(枢纽)、夏阁南、夏阁东(枢纽)等 6 处互通立交;同步建设养护工区 1处、管理分中心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配套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施工营地及便道等大临工程,于施工结束时拆除。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加强施工管理,原则上避免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办公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声屏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对沿线敏感点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增补、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声环境达标。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二)严格控制生态影响。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安徽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临近巢湖风景名胜区,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明确作业带范围,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尤其是安徽巢湖半岛湿地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范围内活动。尽量减少对植被的伤害和生境占用,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严格落实水土保护措施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格控制隧道洞口出渣临时堆放范围,严格落实渣土堆放及清运规定;施工结束后对大临工程、施工便道等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集中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产生的养护废水、施工废水、冲洗废水与含油废水,分类收集处理,不得外排;严格桥梁及隧道施工,隧道施工涌水和生产废水分开收集,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位于隧道两旁的边沟导流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油污集中回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外排。钻渣、弃土及泥浆等严禁向水体及生态敏感区倾倒。运营期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收费站等交通工程生活污水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同时根据项目周边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及管网布设情况,远期纳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公路沿线的截水沟、边沟和排水沟出水口设置沉淀缓冲池,在公路沿线跨河大桥两侧设置防护网;对工程跨越敏感水体路段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的桥梁设置防撞护栏,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收集池,并对收集池做重点防渗。加强运营期各项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车辆通行管理,防止物料散落及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及生态环境敏感区。 (四)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和临时堆土场需配备洒水车进行不定期洒水作业,设置围挡,防尘网覆盖;施工生产生活区硬化等降尘措施;物料堆场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物料全覆盖;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全封闭作业,并安装抑尘(雾炮机、喷淋装置等)和沥青烟净化装置;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沥青加热、搅拌和沥青储罐产生的沥青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后排放,本项目所设混凝土拌合站生产的混凝土仅用于本项目,施工结束后需按要求湿法作业拆除拌合站,完成施工场地清理,恢复土地原貌;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运营期内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及收费站油烟废气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执行《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废弃土石方用于取(弃)土场用地恢复;建筑垃圾及时外运、合理处置。养护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2023)的要求,配备收集容器和防渗托盘,并做好重点防渗,用于临时贮存废油及油渣等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定期进行合理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工程主线路基段及互通匝道、附属设施排水边沟通过设置硬化边沟,做好相应防渗措施,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