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2016〕74号)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受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丽江展华矿产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永胜县片角镇卜*村大营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该方案已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告。
矿山名称:永胜县片角镇卜*村大营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人:永胜县鹏程 (略)
编制单位:永胜县鹏程 (略)
矿区面积:0.1576平方公里
生产规模:*吨/年
服务年限:11.8年
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评审时间:2024年8月
评审目的:变更生产规模
评审结果:通过
评审意见文号:丽展华矿评开审[2024]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