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转征函〔2024〕1222号
(略) 人民政府:
国能河北黄骅2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5379公顷(非耕农用地)、未利用地0.0464公顷,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843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国能河北黄骅2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