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略) 银催化剂提纯及金属银销售项目
项目编号 *** -JLSH- ***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 (略) 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略)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57.3 (略) 。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 (略) 审批,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资质, 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下列项目之一:2.1 含银等贵金属废催化剂或贵金属废料的回收提炼。2.2 贵金属物料的回收利用。2.3 贵金属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或服务。2.4 废催化剂综合利用。3、具有良好的经 (略) 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提纯贵金属业务的主要业绩在2项以上(含2项),经营贵金属业务的主要业绩也在2项以上(含2项),并提供业绩表(在投标文件中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13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纪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 (略) 门或中 (略) (略) 给予的批评、 (略) 罚,并出具 “无违法经营记录声明” 一份;5、必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 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提供2015年10月份资产负债表、企业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略) 于资不抵债、资金流中断、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6、提供的银催化剂提纯技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6.1 利用招标人现有提纯装置,提供成熟可靠的提纯技术,能保证银催化剂提纯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受控、环保排放达标;6.2 提纯技术不应低于现有提纯装置的技术水平,不得采用落后的提纯技术;6.3 金属银回收率:≥96%(银催化剂含银约25%);6.4 加工费:≤2.10万元/吨银催化剂(不包含瓷球重量);6.5 提纯后的金属银产品符合GB/T *** 标准中IC-Ag99.95的质量标准。6.6 (略) 现有 (略) 改造,应列出投资明细及投资额。该投资额不应该超过15万元,超过15万元的投标将被拒绝。7、提纯后金属银单价的确定:以 * 日 (略) 华通 (略) 国标二号银现货结算平均价×(1-价格折让率)来计算,且价格折让率必须≤1.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 日 16时50分00秒
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50分, (略) 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 (略) 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 (略) 文件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2 、招标文件每套售 18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JLSH-2015-FJ- (略) 文件”。3、 邮购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自付邮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 13时3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1月4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心开标室( (略) 市 (略) 区 (略) 大街2 (略) D座一楼), (略) 送达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JLSH-2015-FJ-0003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 日 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略) 中心开标室( (略) 市 (略) 区 (略) 大街2 (略) D座一楼)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大街2 (略) D座一楼
邮编: ***
联系人: 韩雪冬
传真: ***
电话: ***
电子邮件: jh_zbfs2@ ***
(略) : 工 (略) (略)
账户名: 吉 (略)
账号: 080 2212 0090 0000 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