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GCG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长乐 (略)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2.3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辆高空作业车总质量≥5T,更正为★2.3高空作业车不少于1辆高空作业车总质量≥4T。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技术项
项目负责人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证得1分。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 | 2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工程师证得1分。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高空作业车或吊车数量情况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高空作业车或吊车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配置要求(1台高空修剪车或吊车)的情况下,每增加1台高空修剪车或吊车得1分,满分2分。 注:各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自有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高空作业车或吊车数量情况 | 2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高空作业车或吊车进行评审,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配置要求(1台高空作业车或吊车)的情况下,每增加1台高空修剪车或吊车得1分,满分2分。 注:各投标人需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自有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产权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解放路2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锦鑫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22号厂房A2-A8座第三层205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福建锦鑫 (略)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