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7秀洲至仙居公路海盐通元至澉浦段新建工程(疏港公路)(K9+943.107-K12+340段)施工 行政监督部门: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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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示范文本中以“ (略) (略) ”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S207 秀洲 (略) 海盐通元至澉浦段新建工程( (略) )( K9+943.107-K12+340 段)施工 (项目名称) S207 秀洲 (略) 海盐通元至澉浦段新建工程( (略) )( K9+943.107- K12+340 段)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 标 项 目 S207 秀 洲 至 仙 居 公 路 海 盐 通 元 至 澉 浦 段 新 建 工 程 ( 疏 港 公 路 ) ( K9+943.107- K12+340 段 ) 施 工 ( 项 目 名 称 ) 已 由 嘉 兴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项 目 审 批 、 核 准 或 备 案 机 关 名 称 ) 以 嘉 发 改 项 〔 2024 〕 8 号 文 《 关 于 S207 秀 洲 至 仙 居 公 路 海 盐 通 元 至 澉 浦 段 新 建 工 程 ( 疏 港 公 路 ) 初 步 设 计 批 复 》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 嘉 兴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 批 准 机 关 名 称 ) 以 浙 嘉 交 许 〔 2024 〕 (略) 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盐 县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海 盐 县 财 政 ( 资 金 来 源 ) , 资 金 已 落 实 , 招 标 人 为 海 盐 县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浙 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S207 秀 洲 至 仙 居 公 路 海 盐 通 元 至 澉 浦 段 新 建 工 程 ( 疏 港 公 路 ) 起 于 嘉 南 公 路 通 元 镇 和 于 城 镇 交 界 处 附 近 , 杭 浦 高 速 南 北 湖 互 通 南 侧 , 先 后 经 525 国 道 、 谭 桥 线 ( V 级 航 道 ) 、 官 堂 线 ( 准 Ⅲ -B 级 航 道 ) 及 武 袁 公 路 , 向 西 南 利 用 已 建 长 山 河 桥 、 凤 凰 山 隧 道 及 山 海 湖 大 道 , 进 入 围 垦 区 后 沿 海 塘 向 西 至 终 点 海 宁 交 界 处 , 项 目 路 线 全 长 约 23.53 公 里 , 其 中 新 建 长 度 22.19 公 里 , 相 关 利 用 段 1.34 公 里 ; 主 线 设 置 桥 梁 ( 含 互 通 主 线 桥 ) 共 4811.62 米 /13 座 , 其 中 特 大 桥 1617.64 米 /1 座 , 大 桥 2749.50 米 /5
1 示范文本中以“ (略) (略) ”为例,招标文件的获取、递交等内容可根据“电子交 易平台”不同作相应修改。
座,中桥 444.48 米 /7 座;设置互通式立交 3 处, (略) 1 处。
K9+943.107-K12+340 段 概 况 : 起 点 位 于 主 线 与 武 袁 公 路 交 叉 口 , 起 点 桩 号 K9+943 , 路 线 自 起 点 向 南 沿 长 山 河 延 伸 至 北 山 脚 附 近 利 用 在 建 长 山 河 桥 跨 越 长 山 河 , 后 继 续 向 南 跨 越 翁 金 线 绕 过 (略) 草 堂 , 至 终 点 凤 凰 山 隧 道 北 洞 口 , 终 点 桩 号 K12+340 , 路 线 全 长 2.78 公 里 ( 设 长 链 384.403 米 ) , 扣 除 长 山 河 桥 252 米后实施 里程 2.529 公里。路 基采用宕 渣掺灰土 的方式, 软土地基 处理采用 预应力管 桩、泡沫 混凝 土 + 水 泥 搅 拌 桩 、 等 载 预 压 等 处 理 方 式 ; 主 线 路 面 采 用 4 厘 米 SMA-13 改 性 沥 青 玛 蹄 脂 碎 石 混 合 料 +6 厘 米 Sup-20 改 性 沥 青 混 凝 土 +8 厘 米 Sup-25 沥 青 混 凝 土 +20 厘 米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基 层 +32 厘 米 水 泥 稳 定 碎 石 底 基 层 。 翁 金 线 跨 线 桥 408.64 米 / 座 , 上 部 结 构 采 用 预 应 力 砼 简 支 小 箱 梁 , 下 部 结 构 采 用 柱 式 墩 台 + 桩 基础,孔数孔径为 4*26m+10*30m 。
2.2 技 术 标 准 : 采 用 《 公 路 工 程 技 术 标 准 》 ( (略) ) 中 一 级 公 路 技 术 标 准 , 主 线 设 计 速 度 80 公 里 / 小 时 , 双 向 六 车 道 , 标 准 路 基 宽 度 33 米 。 桥 涵 设 计 汽 车 荷 载 等 级 采 用 公 路 - Ⅰ 级 , 设 计 洪 水 频 率:特大桥 1/300 ,大、中、小桥及涵洞均为 1/100 。
2.3 招 标 范 围 及 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范 围 内 的 公 路 工 程 ( 含 路 基 、 路 面 、 桥 梁 、 交 叉 工 程 、 照 明 、 智 慧 交 通 、 “ 三 改 ” 、 交 通 工 程 及 沿 线 设 施 、 排 水 、 环 境 保 护 及 景 观 工 程 等 ) 的 施 工 、 缺 陷 责 任期缺陷修复等。本次招标建安造价约 2.42 亿元。
划分为 1 个标段,即 K9+943.107-K12+340 段。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 的 合 同 份 额需达到(不低于 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自 2019 年 7 月 1 日 ( 以 实 际 交 工 日 期 为 准 ) 以 来 , 按 一 个 标 段 成 功 完 成 过 公 路 里 程 1 公 里 及 以 上 的 一 级 及 以 上 新 建 ( 或 改 、 扩 建 ) 公 路 土 建 ( 不 含 大 中 修 、 小 修 保 养 、 整 治 项 目 ) 工 程 的 施 工 业 绩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相 应 的 施工能力。
具 有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特 级 、 一 级 资 质 及 交 通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的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 http://** ) ”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 且 投 标 人 名 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及 上 一 期 均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允 许 中 1 个 标 段 ) , 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相 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 (略) 理。 3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3.4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含 法 定 代 表 人 控 股 )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 ,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2 土 建 、 交 安 、 机 电 多 个 标 段 同 时 招 标 时 适 用 。 在 信 用 评 价 周 期 调 整 为 一 年 且 发 布 首 次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后 , 本 条 修 改 为 : 根 据 浙 江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布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有 效 的 信 用 评 价 结 果 为 准 )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期 为 AA 级 信 用 等 级 的 企 业 , 最 多 可 参 加 2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最 多 只 能 中 1 个 标 段 ) , 其 它 企 业 可 参 加 1 个 标 段 的 投 标 , 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资质类别应与招标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一致 。
3 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效。
3.5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 ) 中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的 投 标 人 , 不得参加投标。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函》。
3.7 其 他 要 求 : 投 标 人 对 应 资 质 应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上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 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略) 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4.3 潜 在 投 标 人 可 凭 本 企 业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 ) ( 以 下 简 称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 ) ) , 在 本 公 告 下 方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和 补 遗 书 。 参 加 多 个 标 段 投 标 的 投 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 取 得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 ) CA 数 字 证 书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应 先 办 理 交 易 主 体 注 册 手 续 , 取 得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http://** ) CA 数字证书。
4.5 潜 在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疑 问 的 , 通 过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提 交 。 提 交 疑 问 截 止 日 为 2024-11-10 09:00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招 标 人 将 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 在 网 上 发 布 补 遗 书 。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自 行 关 注 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6
依法必须进行 (略) 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5.3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方 式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采 用 网 上 递 交 的 方 式 , 上 传 至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 。 本 次 招 标 不 需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 “ (略) ” 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http://**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盐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略)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 (略) 232 号
地址:
嘉 兴 市 秀 洲 区 置 地 广 场 东 楼 15 楼
邮政编码:
(略)
邮政编码:
(略)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3-(略)
电话:
0573-(略)
5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6 依法必须进行 (略) 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 (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传真:
/
传真:
/
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
0573-(略)
日期:
2024-10-3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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