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鱼峰区灵湖路1号灵湖商厦一至三 (略) 场整体招租(10年)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4-105(2)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2/7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鱼峰区灵湖路1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办公 | 所在层数 | 一层至三层 | |||||
租赁面积 | 5555.16㎡ | 租赁期限 | 10年(含免租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先交租后使用,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租金(免租期后的6个月)及履约保证金,此后在当个计费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期租金。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两年递增3% | ||||||
装修期限 | 6个月(一次性给予减免,含在10年租期内) | 履约保证金 | 37万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灵湖商厦一层建筑面积1146.83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2130.20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2278.13平方米,配备有电梯及自动扶梯。商厦预计于2024年春节前竣工交付,房屋规划用途 (略) 场,计划商厦一二层打造为 (略) 场,三层作为综 (略) 场、办公休闲、轻餐饮等使用。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周边有多个成熟生活小区,人流密集;商厦设有地下车库,约120个停车位。 | ||||||||
其他情况 | 1、市场整体租赁,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参照周边商铺的租赁情况制定。 2、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现状并现场查看。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3.标的证照齐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广西华正房地产 (略) | ||||||||
租金底价 | 1,508,8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 (略) 祥云盛世 (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第三届2023年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2023年10月24日)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祥云盛世 (略) 董事会 | ||||||||
特别 告知 | 1.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元),首期租金(6个月租金),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开 户 名: (略) 祥云盛世 (略) 账 号:*7478 开户银行:工 (略) 铁路支行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中国境内外企业法人,有市场 (略) 场管理经营资格。 2.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破产等状态,且无不诚信行为和其他违法记录, (略) 经营财报及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2.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3.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标的用途:一至二层租赁场所用途为综 (略) 场; 三层租赁场所用途为综 (略) 场、办公休闲、轻餐饮等,不得用于经营各类加工厂和其它产生噪音、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承租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如需更改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和用途,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二、其他费用 1.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2.承租方享有6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含在10年租期内),承租方在免租金装修期内需承担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租金未包含任何物业管理费用,租赁期间的垃圾清洁费、安保、保洁、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水电及空调费用。水电费及空调费按分表计量收取(含水电公摊及损耗)。 三、房屋维护 1、承租方装修方案需报出租方审核、备案,在承租方完成装修后双方现场进行验收,装修时严禁对房屋主体结构、外墙进行改造,承租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外墙、既有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进行经济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承租方 (略) 场内电梯及自动扶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爱护并合理使用场所的消防设施及公用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须无条件赔付或修缮。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能将标的转租或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已收取的租金及承租押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事项 1.承租方在获得承租资格后10个工作日入驻,同步进行项目招商、招租工作,装修完工 (略) 场商户搬迁入驻,商户安置入场 (略) 场布置,2024年6月前开始试营业,根据试业实际情况调整运营,2024 (略) 场正式开业。 2.承租方承诺在获得承租资格后,在标的所在 (略) (略) 场。 3.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鱼峰区灵湖路1号灵湖商厦 展示时间:报名期间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2/2 -2024/2/7 | |||||||
报名手续 |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方的补偿)。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略) 场管理或 (略) 场管理等相关经营内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2.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证明材料。 (1)2023年度财务报表;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交易所在收到竞租人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3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如该违约情形是在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等成交文件后出现的,还须扣除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方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承租方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0元/次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17: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秒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结束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竟价结束之日起 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 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2.标的照片.rar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邓经理 0771-*(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陈经理 0772-*( (略) 产权交易所)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略) 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1层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交易所) | ||||||||
特别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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