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 (略) 铸造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繁 (略) 铸造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 (略) 生 (略) 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 铸造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繁 (略) | ||
环评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11.26-2024.12.2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租赁繁昌县孙村镇长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20亩建设用地用于本项目的建设(原“繁昌县长岭铸造厂”内),根 (略) 铸造产业改造提升要求,计划投资(略)万元,全部拆除现有的老旧生产设备,更换为新的覆膜砂产品自动生产线和粘土砂自动生产线;利用现有厂房,扩建部分厂房,购置1 (略) 理(浸漆)生产线、1套铁型覆膜砂造型浇注生产线、淘汰现有的手工粘土砂造型生产线并新增1套水平粘土砂自动造型浇注生产线及相关设备(56台制芯机,6台喷砂机,50台打磨机等);将原有2台1 t/h电炉更换为4台2 t/h节能环保型电炉。项目达产后,年新增8000吨铸铁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的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选用水性漆应满足《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做好调漆、浸漆及晾干工序废气的密 (略) 理(负压收集+两级活性炭),非(略)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熔化、制芯、造型、浇注、落砂、打磨、喷砂等工序废气 (略) 理,提 (略) 理效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制芯、造型工序产生的非(略)烷总烃、酚类、(略)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略)烷总烃、酚类、(略)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通过采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运营期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做好废渣、废覆膜砂、废砂、边角料、废钢丸、收集粉尘等一般固 (略) 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好危废暂存间等的重点防渗。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略) |
通讯地址 | 繁阳大道1号3楼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