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略) 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33号)、《关于下达2023 (略) 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3〕736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略) 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3〕6号)、《关于下达2023年 (略) 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3〕138号)文件,中央财政下达给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310万元,大学生服务农村合作组织扩大试点资金126.72万元。根据资金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我局安排实施项目2项,分别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项目信息公示的要求,现就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七个工作日,若对此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来信 (略) 湟中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
地 址: (略) 湟中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办(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