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10时, (略) (http://**)公开拍 (略) 湖滨体育馆部分营业房、办公用房1年期租赁权:
一、标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所属位置 | 现状 | 房屋面积(㎡) | 合同金额(元/年) |
1 | 湖滨体育馆办公楼四楼-2 | 空置 | 373.75 | * |
2 | 湖滨体育馆西侧1号 | 现为出租状态 | 150 | * |
3 | 湖滨体育馆西侧2号 | 现为出租状态 | 233.2 | * |
4 | 湖滨体育场营业房7号 | 空置 | 35.16 | * |
5 | 湖滨体育场营业房8号 | 空置 | 35.16 | * |
6 | 湖滨体育场营业房9号 | 空置 | 35.16 | * |
二、拍卖公告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现有承租人享有同等价格下的优先承租权。
2、本次拍卖标的不能用于从事餐厅、酒吧等行业。
3、现承租人报名需提供房屋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4、本次拍卖标的若为新承租人竞拍成功,则室内装修装饰等价格由原租赁户自行进行价值评定,确定的合理转让费,期间所产生的评估等一切费用由原租赁户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若由原承租人竞买成功的,可现状移交;若由新承租人竞买成功,原租赁户投资装修、设备等与新租赁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原租赁户须在标的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30日)无条件将原设备设施拆除撤走,由新承租人自行投资建设。原租户不得影响新租赁户正常经营。
5、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9月12日17时前交纳*元/ (略) 账户(户名:宁 (略) ;账号:*4646;开户行:石 (略) 银川分行)后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6、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展示,竞买人须自行前往现场查勘。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拍卖成交价0.15%的平台使用费。
联系人:郭先生 0951-* *
地 址: (略) 金 (略) 花园新天地公寓12号楼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