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浦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床位建设)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合浦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合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15: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9-* | ||
采购单位 | 合浦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北路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绍昌 07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沈菊 077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ZC2023-G1-00009-GXG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浦县民政局合浦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床位建设)公开招标公告【计划备案编号:(货物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三、评标标准(价格分) |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 |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浦县民政局
地址: (略) 合浦县廉州镇明园北路27号
联系方式:李绍昌 0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沈菊 0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菊
电 话: 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