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恒润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
通讯地址:儋州市 (略) (略) 大楼
邮编: ***
| 恒润 (略) |
| (略) " |
| 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英丰村委会和雷老村八宝山旁 |
| 海南 (略) |
| 本项目拟建于儋州市白马井镇英丰村委会和雷老村八宝山旁一块面积为 *** 平方米(约6亩,为白马井政府选定的临时建筑垃圾消纳点)的地块。本次拟建的 (略) 设置1条生产线,年处理30万吨白马井镇建筑垃圾,分类后将碎石块、混凝土块等可回用制砂的建筑废料为原料,通过破碎和筛选,年生产约20万吨机制砂。工程组成原料库、产品库、生产车间、办公及生活区等。 |
|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 (略) 已有基础设施,施工期主要进 (略) 房的建设、拆除少量场地内原有钢棚、安装生产设备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1)大气环境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帆布压盖、车辆减速慢行、进场车辆车轮 (略) 理,且施工期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 (略) 内已有环 (略) 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 (略) (略) 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3)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可避免施工期噪声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项目施工期主要固废为少量钢棚边角料,可回收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按“日产日清”原则交 (略) (略) 置。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线粉尘、汽车动力起尘、堆场和装卸扬尘。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有湿法作业、密闭堆场、洒水抑尘、车辆进出冲洗等。根据计算分析,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粉尘)满足《水泥工业污染控制标准》(DB46/524-2021)表1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因此,项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选机、皮带输送装置等机械设备及铲车运输车辆等,设备声压级为70~95dB(A)。工程主要是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给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基础等措施降低机械噪声,并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等管理手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经计算可知, (略) 界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破碎废水以及洗砂废水。废水经截流沟、收集管、 (略) 理后由水泵抽入场区清水池回用于生产。项目排放的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本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分析结论: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略) 置;铁、木材、塑料等可回用建筑垃圾分类外售,回收利用,不可回用建筑垃圾外运回填矿坑;除尘器收集 (略) ;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 (略) 置。不设置专门污泥暂存场,沉淀池内的沉淀物压滤袋装后,暂时置于沉淀 (略) 空地上,地面已硬化,当天外运回填周边矿坑。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 (略) 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 本项目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的加工利用,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属于“第一类鼓励类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6再生资源、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程和产业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相符的。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不属于准入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产业准入政策是相符的。 |
| 1、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根据项目多规合一图,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的。(2)根据现状监测分析,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噪声等指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污染物 (略) 理,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3)本项目不涉及儋州市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和地下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且整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废水、洗砂废水皆可沉淀后回用,沉淀池产生的泥浆经压滤机压成泥饼后外售制砖,资源可以得到较好的综合利用。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经与《儋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现阶段《儋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以及“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查询结果比对分析,本项目建设满足儋州市“三线一单”和海南省“三线一单”要求。2、多规合一相符性分析经套核《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用地规划为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总体基本符合规划要求。3、与《机制 (略) 设计规范》(GB *** -2016)的符合性分析经与《机制 (略) 设计规范》(GB *** -2016)的比对分析,本项目选址及采取的环保要求均符合规范要求。4、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及《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 46-055-2020)的符合性分析从生产企业 (略) 、生产规模和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五个方面的比对分析,本项目建设满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及《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 46-055-2020)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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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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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儋州 (略) 发布的《2020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儋州市2020年全年大气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为达标区内。为了解本项目的大气特征污染物本底值,“沙土临时清洗车间和材料堆场项目”委托海南 (略) 在项目用地G1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方向1. (略) ),2020年6月26日~27日连续7天,对区域环境中TSP的监测结果,由监测结果可知,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3、生态环境现状经现场踏勘,项目场地已被开发,地面已硬化,未见保护动植物,周边多为闭坑矿山。受人为因素的长期影响,项目周边主要植被类型为人工种植橡胶树林,生物多样性一般,野生动物多为鼠、鸟等常见种类,未发现国家、省级保护与特有物种野生动植物。调查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生产区、生活区 (略) 均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 |
| 1、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火险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等。2、对危废间进行各种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落实整改。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3、在危废间外设立警告牌(严禁烟火)和可燃气报警装置。4、危废暂存区域按消防要求布置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沙、灭火器、吸油毡布等。5、定期检查危险物质储存桶或罐,防止桶/罐老化、陈旧或破损而导致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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