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示2023年第1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三门县横渡镇铁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的三门 (略) 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 (略) 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横渡镇铁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横渡镇铁强村 |
用地面积 | 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62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说明 | 根据《行政许可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和规模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规划选址范围图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期限 | 从2023年11月11日起到2023年11月20日止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3年11月16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邮编:*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