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皖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皖能 (略) (略) 建筑垃 (略) 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沙河镇沙黄工业园东北侧, (略) 北侧,安徽鑫谷汽车零 (略) 东侧。项目一期投资约#.#元,建设1.#平方米主体厂房、约1700平方米配套生产服务用房,年处理#吨拆除垃圾、#吨装修垃圾、#吨大件及园林垃圾,建设年生产#块再生砖生产线,年产1.#吨石粉生产线。项目二期投资约3094.#元,建设约1800平方米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车间,建设年产#吨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年产#吨机制砂生产线。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 (略) 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建 (略) 理线上料、破碎、筛分、风选等粉尘经收集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大件/园 (略) 理线上料、破碎粉尘经收集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砖生产线上料、搅拌粉尘经收集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石粉生产线上料、磨粉粉尘经收集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机制砂生产线上料、破碎、筛分、除尘粉尘经收集由脉冲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物料上料以及冷料烘干废气经收集由布袋 (略) 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料烘干废气经原生滚筒燃烧 (略) 理后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呼吸废气、搅拌、成品沥青混凝土放料废气经收集由喷淋塔+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石粉等粉料筒仓经仓顶 (略) 理后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破碎机、筛分设备、筒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筒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水泥制造——烘干机设备”排放标准;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苯并[a]芘、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关 (略) 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中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由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相关标准限值。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车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 (略) 沙河 (略) 理 (略) 理,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 (略) 、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略) 理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沥青冷凝废水、沥青焦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其他一般固 (略) 理。
5、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以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 (略) 理,不得随意倾倒。
7.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生 (略)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