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易县经 (略)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 易县发 (略) 以易发改(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易县经 (略) 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易县经 (略) 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易县经 (略)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建设地点:易县经 (略) 内。 建设规模:对易县经 (略) 第一污水厂进行提标改造,处理规模(略)m3/d,出水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同时满足大清河流域核 (略) 排放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监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及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略) 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工程分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08:30至2024-1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 (略) 、中国河北省 (略) ,E招冀成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易县经 (略) 管委会;联系方式:胡彦宝、0312-(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易县住房和 (略)
电话:0312-(略)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省易县经 (略) 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期)(第 (略) 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 (略) | |
地址: | (略) 易县 | 地址: | (略) (略) 486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胡彦宝 | 联系人: | 刘鹏浩 |
电话: | 0312-(略) | 电话: | 0311-(略)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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