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 (略) 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12号),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略) 卫生健康委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抽查本年度嘉定区纳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随机监督抽查的医疗机构2家。
二、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一)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
(二)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
(三)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四)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器官移植技术)管理情况;
(五)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六)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
(七)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
(八)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九)国抽要求的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
三、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抽查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 (略) 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12号)等。
四、随机抽查结果
详见附表。
(略)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附表
20 (略)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被检查单位地址 | 抽查结果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是否整改 |
1 | 上海伸博伯根口腔门诊部 | (略) 嘉定区菊园 (略) 340号一层、二层 | 未发现问题 | / | / |
2 | (略) 嘉定区菊园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保社区卫生服务站 | (略) 嘉定区菊园 (略) 1780弄2号402室 | 未发现问题 | / | / |
以下空白 |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