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略) 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9日至6月28日,市委专项 (略) (略) 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9月14日,市委 (略) (略) 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略) 委专项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传达学总书记关于医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医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1.学总书记关于医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 (略) (略) 委员会“第一议题”学总书记关于医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与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于2023年9月27日、10月19日分别以主题教育专题研讨、党委理论中心 (略) 周会等多种形式对学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等内容进行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主题教育列入党建工作计划。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推送主题教育相关内容15次,并组织各党支部进行学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党办已于2021年3月31日在党委理论学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各党支部在会后组织党员学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内容。督导办于2023年10月 (略) 69个科室(含部分组合学。
(3)医联体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9月27日组织召 (略) 沟通工作例会,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二是2023年9月梳理相关规定,并将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规定下 (略) 。规范招聘条件, (略) 设置科学合理的招聘条件,在设岗方面对年龄、学历、执业资格上严格把关;规范招聘流程, (略) 领导班子研究提出人员需求, (略) 办公会、党委会研究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经面试考核(总院组织、分院参与)-体检-会议研究-公示等系列流程确认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招聘渠道。 (略) 网站、 (略) (略) ,提升知名度。采取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招聘。积极联络 (略) 校毕业生, (略) 广泛招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略) 提出的2024年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已于2023年10月 (略) 党委会审议通过,计划于2024 (略) 参加校园招聘会。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略)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五是于2023年11月2日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 (略) 负责人重申招聘等事项的纪律及规范要求,杜绝再出现自行招聘的现象。六是针对自主招聘的人员,已解聘年龄较大及部分试用不合格人员4人。2023年11月3日至13日,重新对其余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拟继续聘用。七是监察室对巡察反馈的情况进行核实,院纪委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12月1日对人事科负责人、 (略) 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杜绝再出现自行招聘的现象。
(4)医联体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 (略) 及基卫系统电子病历厂商,共同制定接口改造方案。在医生站中内嵌基层卫生信息系统的患者360视图,现已实现电子病历数据互通共享。二是对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进行优化,目前未出现卡顿、延迟等情况。
2.持续推进医防融合,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短板。(1)全人群健康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持续推进医防融合,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补齐短板。(1)强化组织管理,不断完善医防融合及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总院每月召开医防融合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例会,强化与医防融合单 (略) 的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重视医防融合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开展健康知识直播宣传17场、居民健康知识讲座71场、义诊6场。(3) (略) 岗位职责与质量管理考核。修订《 (略) (略) 关 (略) 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略) 〔2023〕101号),不断完 (略) 家签、基本公卫、医防融合及健康管控的考核办法。截至目前,完成相关项目考核8次。重视健康管控质量管理,制定家签、基本公卫、健康管控半年及年终考核方案,已完成半年考核,并落实整改。(4)落实多维度的服务模式。发挥与中山大学 (略) 合作共建优势,资源下沉,积极开展多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义诊及“ (略) ”下基层服务等活动。截至2023年12月8日, (略) (略) 家签率分别是47.99%、43.10%,均达标。二是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1) (略) 、 (略) 做好预约及当日体检情况的反馈,总院每月加强督导考核, (略) 长年薪制考核挂钩。(2)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3)改善体检环境与优化服务流程。(4) (略) 体检后的老年人列入后期健康管理服务之中。截至12月8日, (略)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为73.05%,已达标; (略)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4.71%,较2022年同期增加了17.04%。(5)重视疾病管理工作。 (略) 前、 (略) 后一体化管理。(6)加强基层复合型人才培养。目前,完成相关业务培训22场。
(2)全过程健康干预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发挥医防融合的优势,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重点工作。2023年9月修订传染病防治、疫苗接种管理等相关制度预案,通过例会等形式,畅通沟通机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做好全过程健康干预。(1)加强与学校协作,针对性开展健康干预工作。医防融合与公共卫生工作同步推进,多维度综合防治胎儿期、婴幼儿期、儿童青少年期等影响健康的因素,有效降低发病率,提升规范管理率。目前,完成进校园培训11场,内容包含疫苗接种、相关疾病防控等。(2)提升预防接种能力,构建预防屏障。不断完善疫苗接种管理工作, (略) 完成数字化门诊建设,该项目已接近尾声。(3)多维度加强疫苗接种作用的宣传,特别是对手足口病疫苗、HPV疫苗、流感疫苗及肺炎疫苗等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医防融合直播、义诊等方式提高疫苗接种知晓率。(4)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2023年完成免规疫苗接种4759剂次;非免规疫苗接种*剂次,其中HPV疫苗接种1116剂次,较2022年下降22.5%(主要因HPV四价、九价疫苗国内稀缺,三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2021年底无法供应HPV四价、九 (略) ,仅供应HPV二价疫苗。自2022年4月份起三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HPV四价、九价疫苗供应模式改为在“三元区疾控”微信公众号预约接种,预约成功的人员在对应接种点接种。 (略) 接种点主要是接种HPV二价疫苗, (略) HPV疫苗接种率下降);手足口病疫苗接种413剂次,较2022年下降9.83%(根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析,下降原因主要是因为接种年龄段的儿童出生率下降,建档数减少,导致该疫苗接种数量下降);流感疫苗接种3953剂次。开展学校流感疫苗接种专场6场次,接种人员760人。三是推进专项筛查工作的开展。做好学生肝健康促进项目的筛查工作。已完成辖区9000余名中小学生肝健康项目的筛查。医生根据检测结果提出疫苗接种的防治建议,进一步提升干预效果。 (略) 纪委于2023年12月7日对公卫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发挥医联体建设作用,推动“三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有差距。(1)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不够。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要求,利用远程会诊,解决疑难及危重病人的实际问题,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开展情况:(1)进一步加强远程会诊中心管理。鼓励临床科室开展远程会诊,对开展远程会诊的医生在年终考核时,将远程会诊工作纳入工作量工分制计算。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远程会诊服务。(2) (略) ,通过帮助医联 (略) (略) ,会诊项目包括常规心电图诊断、动态心电图诊断、动态血压实时诊断。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共开展远程心电诊断1422例,其中常规心电图1354例、动态心电图65例、动态血压3例。(3) (略) ,通过帮助医联 (略) (略) ,会诊项目可包括区域远程影像会诊及诊断。目前已开展远程影像会 (略) 108例、徐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0例。二是进一步提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标率。(1)人才下沉。护理部协调安排5名副主任护 (略) (略) 的护理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专家下沉。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共下派10个专科(中医科、心内科、内分泌科、儿科、妇产科、全科医学科、康复科、风湿科、神经内科、超声医学科)254名专 (略) 坐诊,出诊次数为636次,门诊人次达1764人次。(3)慢性病病种下沉。将便民门诊下沉至1家医联体内成员单位( (略) ),实现29种慢性病病种全下沉。截至2023年11月30日, (略) 便民门诊就诊1235人次。(4)医疗业务培训。组织讲座11场次,内容包括《疫情下如何做好vte防治工作》《中医治未病》《常见急救技能培训》等,基层医务人员受训达1453人次。三 (略) 因存在场地不足等问题,未通过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的评价外,其他4家均已达标。已将场地问题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多部门协同 (略) 服务能力的提升,力争达到基本标准。
(2)推动优质卫生人才下沉,提升基层诊疗水平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三元区 (略) 的需求,选派相应专业外科医生支援, (略) 组织开展手术示范、技术讲座培训。2023年11月2日,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严希宽 (略) 开展《外伤后破伤风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使用指南》技术培训讲座。同时, (略) 人才队*的情况,选 (略) 进行相关专业的培训,已组织开展1 (略) 基层卫生人员的急救培训。二是人事科修订《 (略) (略) 定岗定编方案》,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避免设立不必要的岗位。制定科学合理的招聘条件, (略) 岗位需求确定招聘标准, (略)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因人设岗”的现象。三是三元区卫健局 (略) 借调人员4名( (略) 借出人员3名, (略) 借出人员1名)。我院多次经电话、口头沟通,并发函至三元区卫健局,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调人员。三元区卫健局提出,根据《 (略) 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三元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医改组〔2021〕11号)文件精神,“区卫健局从医联体内借调人员(分 (略) 各借调人员不超过5名,共计10名),从事卫健行政管理的人员工资、绩效等待遇 (略) (医联办或公卫科)的医务人员, (略) 统筹安排发放”,要求继续借用人员。 (略) 长 (略) 工作,要求下派基 (略) 长 (略) (略) 长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内容包含综合管理、基层业务量提升、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及其他指令性任务落实等方面,并组织考核,同时严格 (略) 长驻点考勤登记。
(3)推动优质医疗技术下沉,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月至2023年1 (略) 共上转患者247名,其中高血压患者46名,糖尿病患者146名。二是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四季度医联体会议,了解上下转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略) (略) 上下转诊对接人员,进一步梳理上下转诊流程。三是加快推 (略) 康复联合病房建设,并完善工作机制。目前, (略) 病房已重新装修,可 (略) 下转的患者; (略) (略) 康复联合病房已挂牌; (略) 已完成康复联合病房的装修工作,待设施设备到位后可开展工作。
4. (略) 回归公益属性有差距。(1)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 (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出台的关于医改、医保相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修订《 (略) (略) 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的规定》( (略) 〔2023〕391号), (略)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二是牵头医务科、医保办、财务科等科室,多部门联动,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 (略) 相关科室根据国家版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要求,对照科内的专科收费项目进行梳理,规范收费、精准收费,坚决防止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等行为。三是强化检查,落实常态化的自查自纠。进行省交叉检查“回头看”34项、市交叉检查“回头看”55项、“负面清单”专项检查348项,对存在问题涉及的科室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整改。四是2023年10月11日财务科 (略) 科主任及护士长关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专题会,重申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规定,学均预约就诊率降幅较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对预约就诊率低的现象进行分析,存在患者对预约程序及途径不够了解、患者爽约,以及医生因急诊手术、抢救等因素偶有停诊等情况。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视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安排实均预约就诊率为78.3%。
(三)优化医改环境和监管情况
1. (略) 薪酬制度改革不够优化。(1)奖励基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 (略) 医改领导小组《关于 (略) 工资计提比 (略) 财务管理的通知》(明医改组〔2014〕17号)、《关于进一步 (略) 薪酬制度的通知》(明医改组〔2015〕16号)文件精神, (略) 长奖励基金使用范围管理规定。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和业务处理能力。 (略) 工作实际,在上级核定的年薪总额内设置单项奖励绩效,将不属于奖励基金支出 (略) 年薪总额核算,并举一反三, (略) 长奖励基金使用范围。
(2)年薪发放结果未公开。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 (略) 医改领导小组 (略) 医联体党委书记(院长)总额、总会计师年薪总额、医院工资总额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年薪制相关文件要求,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月做好薪酬发放工作。二是根据《 (略) 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完善工程的指导意见》(明医改组〔2021〕12号)精神, (略) 薪酬分配方案内容,经院党委会研究, (略) 薪酬发放程序,在发放上一年度年薪后, (略) 年薪发放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科室, (略) (略) 公开,并在10个工 (略) 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3)年薪 (略) 医改领导小组的规定相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 (略) 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分配制度的通知》(明医改组〔2022〕12号)和《 (略) 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完善工程的指导意见》(明医改组〔2021〕12号)精神。二是根据《 (略) 医改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专题会议的纪要》(〔2022〕1号)精神, (略) 年薪分配方案,结合工作质量、科室管理、安全生产、满意度等履职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与当月绩效挂钩,落实奖惩制度。
(4)行政管理人员年薪分配方案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均管理绩效相应调整各类管理绩效标准,经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讨论通过,自2023年8月起执行。
(5)擅自增设管理岗位违规发放职务薪酬。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均涨幅为6.86%。
(2)卫生耗材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信息科、财务科、医保办及相关临床科室推进3.0物资管理系统与收费系统对接的相关事项。二是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3.0物流信息系统升级,增 (略) 。目前已实现国家C码、物流编码、UDI码三码映射。信息科协助对接HIS收费系统,完善收费编码后完成四码映射,实现耗材全流程管理,该项目将于2024年1月底完成四码映射。三是加强相关知识培训。2023年11月28日、11月29日分别组织耗材组成员学 (略) 场价格查询,充分确定控制价。针对多项目同时询价时,要求列出每项的明细价格。二是邀请多部门专 (略) 场调研。结合设备特点、用途、场地要求、院感要求、耗材使用情况、医保收费情况等进行前期论证。采购放射设备时,及时咨询监管部门和基建部门,确定好机房的预控评要求和机房的面积、承重、施工难度等相关要求,目前临床科室提交的设备申请材料均通过设备科工程师进行审查。设备已于2023年3月份投入使用。规范新项目的招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水电、排风要求进行评估。采购项目事前咨询基建部门、总务科和设备科工程师等人员,明确机房的预控评要求、机房的面积、承重、施工难度、设备需求图纸等相关要求。三是在前期代理机构制作招标文件时列出所需采购设备的名称、台数等明细,为后期合同文件拟定对应的投标明细表做依据。 (略) 设备一批(集中打包)已补充设备分项明细报价资料。四是设备科设有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前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对合同的内容、重要事项、期限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条款合规。积极做好设备验收及出入库管理,与财务科做好沟通协调,争取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支付资金。 (略) 纪委分别于2023年10月23日、10月30日对现设备科负责人、原设备科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
5.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不够。(1)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目前已梳理完成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43条。二是已补充完善 (略) 长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分管 (略) 领导排查廉政岗位风险点5条,其中涉及基建类风险点3条。三是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四是将教育、制度、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不断进行创新, (略) 惩防体系的构建。
(2)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调阅医患办卷宗核实情况。院纪委于2023年11月14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执纪“宽松软”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评选先进的方案中明确一票否决条件,并落实到位。二是于2023年10月31日取消该医疗事故责任人宋雯先进工作者资格。三 (略) 部的相关规定和年薪分配方案。 (略) 纪委经核实,因当年度医患办未提交该医疗事故责任人一票否决材料给人事科,导致当年度该责任人评优评先通过审核。院纪委于2023年11月17日对医患办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根据《 (略) (略) 加强国家 (略) 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略) 〔2021〕309号)等精神,院纪委于2022年10月对工作失职失责人员作出诫勉谈话、停职6个月、停职期间扣发管理绩效等处理意见,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 (略) 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共收到巡察移送问题线索3件,正在办理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持续推进医防融合,构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有短板。全人群健康管控不到位。经查阅资料发现,202 (略) 、 (略) 全人群健康管理率分别仅为24.94%、39.25%, (略) 下达42%以上要求;202 (略) 、 (略)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仅为48.75%、51.83%,均低于省上72%以上要求。
整改存在问题: (略)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到考核指标。截至目前,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5.11%。一是服务项目宣传力度有待提高,部分居民仍然对服务项目不知晓,或是知晓程度不高。二 (略) 区中心,多数老年人为企业退休职工,每年单位组织退休职工体检后,部分老人不愿意再到社区接受管理服务。三是有的老年人对健康管理重视不足,不愿意参加体检。四是列东辖区内多数老旧小区为学区房,空挂户较多。存在部分老年人户口在列东辖区,但人在外地不能参加健康管理服务等诸多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任务指标的完成。
下步工作措施:一是高度重视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的宣传。继续强化社区宣传活动,定期深入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及义诊宣传,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 (略) 格群等途径对服务项目进行宣传,提升居民知晓率。二是重点推进行动不便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发挥社区流动体检服务团队,在中心本点体检的基础上,定期深入各社区开展流动体检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三是重视检后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医联体优势, (略) 体检后的老年人列入后期健康管理服务之中,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四是创新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方法。持续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略) 体检、社区管理的上下联动管理模式。
拟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责任领导:林焕明( (略) (略) (略) 长)
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
责 任 人:邓水珠( (略) (略) 公共卫生科科长)
(二)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不够。经查阅资料发现,2021、2022 (略) 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动“三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对基层开展远程会诊。省卫健委公布2022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陈大镇、 (略) 2家,而市中 (略) 分院达5家。
整改存在问题: (略) 未通过2023年“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2023年9月份已根据“优质服务基层行”的评价标 (略) 服务能力进行评估,但因场地面积不足的问题未解决,部分科室无法设置,也无法开展相关的业务,故无法达到“优质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
下步工作措施: (略) 场地问题向区卫健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进行反馈,争取多部门协同 (略) 服务能力提升,力争达到基本标准。
拟完成时限:待场地问题得以解决之后即可申报
责任领导:林焕明( (略) (略) (略) 长)
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
责 任 人:邓水珠( (略) (略) 公共卫生科科长)
(三)年薪发放结果未公开。经向多人谈话 (略) (略) (略) , (略) 职工只能查看本人的薪酬发放情况,无法查看其他人的, (略) (略) 、院务公开栏等公开。
整改存在问题:202 (略) (略) 年薪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将于2024年1月开展,考核结果尚未公布。根据实际情况,20 (略) 年薪总 (略) 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等部门下发核定工资总额的通知后,医院再根据可发放的年薪总额于规定时间内兑现职工年薪。
下步工作措施:待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发放2023年度年薪, (略) 年薪发放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科室, (略) (略) 公开,并在10个工 (略) 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拟完成时限:2024年第一季度
责任领导:章新拓( (略) (略) 总会计师)
责任科室:财务科
责 任 人:陈 宏( (略) (略) 财务科科长)
五、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 (略) 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略) 委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巩固深化。
1.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始终把党的政治 (略) 工作的首位,紧盯中长期整改任务不放松,确保整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向前推进。高度重视整改成果的转化,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将问题整 (略) 管理提升结合起来,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运用整改成果,加强综合分析,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建章立制,推动整改落实实现常态、长效。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整改不到位和“旧病复发”等问题。
2.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抓好理论学习,完善细化党建工作清单,狠抓基本组织、基本队*、基本制度建设,巩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化“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创建等活动。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央、 (略) 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院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略) 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通讯地址: (略) (略) 党委办公室(邮编:*;电子邮箱:*@*26.com。
(略) (略) 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