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支坪老鹰岩水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重德城建函〔2024〕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结合区水利局《关于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相关项目情况说明》及区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工作专班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支坪老鹰岩水厂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支坪镇,新建取水泵站一座、无负压泵站两座;扩建老鹰岩水厂,新增供水规模2.*m3/d,扩建后供水规模为2.*m3/d;配套建设输、 (略) 34.834Km;新建全区城乡供水调度中心。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新增中央资金、专项资金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