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 16:25 曹湘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谈判活动, (略) 如下: 一、项目名称:灯光设备租赁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及服务要求: 租赁灯光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4.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少于2个。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谈判方式: 本项目无须报名,有意的供应商于 * 日下午14:30时携带谈判文件(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 (略) (略) 政办公楼618会 (略) 询价谈判。 七、谈判截止时间: * 日14:30时。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董家堰 (略)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