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改造运营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HBFX-*QG-*)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QG-*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略) 改造运营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已由房县发 (略) 以房发改审批【2024】154号、房发改审批【2024】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房县住房和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发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中 (略)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至房陵西大道,止 (略)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略) 609.4米,改造广场1761.8平方米;新建停车场*.4平方米、 (略) 5277.74平方米,绿化1011.8平方米;新建光伏停边棚289.8平方米、光伏面板5204平方米;安装充电桩164个、路灯30盏,栽植行道树204棵;配套停车位687个等。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 (略) 改造运营一体化建设项目(EPC+O)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运营:根据托管的充电站特点,对充电站组织生产运行管理,做好科学调度,组建项目部和运行维护专业技术保障团队、配置管理和检修团队,负责远程监控、设备日常巡查、养护、检修、试验及应急等工作;(5)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6 合同估算价:3172.*元 | ||||||||||||||||||||||||||||||||||||||||
2.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应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或【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建过一项总投资额3000 (略) 政工程施工或设计业绩(包含EPC施工总承包业绩)注:①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②业绩证明材料: (略) (略) 址链接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如为联合体业绩,本单位在联合体业绩中作为牵头人或成员方业绩均有效)。(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至少取得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③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拟派设计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拟派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③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联合体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2、本项目适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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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