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相关法律规定, (略) 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甘 (略) 门诊楼、住院综合楼、河东新区重疾中心电梯维保服务要求,邀请符合资 (略) 进行比选磋商。
一、项目概况:甘 (略) 门诊大楼、住院综合大楼、医技楼以及河东新区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共11台病床电梯维保服务及最高限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层/站 | 台数 | 最高限价台/年 | 三年/合计 |
1 | 曳引驱动病床电梯 | 亚太通力 | 7 | 2 | 16000.00 | 48000.00 |
2 | 曳引驱动病床电梯 | 奥的斯 | 13 | 4 | 32000.00 | 96000.00 |
3 | 曳引驱动病床电梯 | 奥的斯 | 7 | 1 | 8000.00 | 24000.00 |
4 | 曳引驱动病床电梯 | 莱茵 | 6 | 4 | 32000.00 | 96000.00 |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所需资料:
1、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 级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3、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资格要求中,须明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对投标人违法及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查询,凡有上述不良行为的应拒绝其投标资格(查询记录保存归档)。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截止本项目比选之日止,提供承诺函未被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6、具备电梯维修保养能力,并在甘洛县有常驻持证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至少2人,并提供公司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7、申请人应提供:有管理机构、合理的人员配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承诺、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必须按照顺序装订,若未按顺序装订的视为无效。
三、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要求
1、维保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厂家维保手册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均必须达到或超过特种设备技术安全规范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每月两次例行保养并作好记录。如遇国家特种设备政策调整,能及时跟进调整维修保养内容。
2、合同种类:B类-标保:提供维保服务,一定金额(单价在1000元以内)的常用易损件。(非人为故意损坏的部件1000元(含1000元)以下由*方承担,1000元以上由*方自行承担),免费提供累计1000元/台/年的常用易损件(不包括灯具)。
3、急修服务:电梯维保单位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急修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限时予以排除。
4、供应商需取得当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电梯年检报告及年检合格证。
5、如遇*方安全检查、重要会议、接待等情况,*方应派专人值守,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四、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中途发生安全事故、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等,采购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五、价格限制: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履约保证金:成交后申请人在3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甘 (略) 签订合同,同时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
六、结算方式:经*方检查合格,按年度12月前以转账形式支付电梯维保费,供应商需取得当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年检合格证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比选条款:
1、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为成交价格。
2、报价总价(含税)均应低于最高限价(含税),高于或等于比选最高限价(含税)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3、报价包括成本、运输、税费、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并不得考虑人工、油价上涨、途中延误等一切费用,如产生该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本合同项目质保期结束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八、供应商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及比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16:30。
2、报名方式:发送报名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报名人身份证明+项目名称)至QQ邮箱(*@*q.com)。3、比选时间:2023年9月26日 10:00
5、比选地点:甘 (略) 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