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技防村监控设施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基础要素管控) | ||
品目 | 应用软件 | ||
采购单位 | (略) (机关) | ||
(略) 域 | 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5: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丰县经 (略) (略) 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曹倩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FXZX-G2024-0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技防村监控设施更新升级改造项目(基础要素管控)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0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中内容修改如下:
39.4履约保证金的内容更正为:本项目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 。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二)将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内容修改如下:
1.在“二、资金支付”中增加:
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
退还方式:由*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方。
退还时间:*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退还条件:*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不予退还的情形: *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2.在“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事项”增加:
*方收到*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5%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方,*方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
更正日期:2024-11-27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机关)
单位地址:丰县经 (略) (略) 28号
联系人:乔迪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联系人:曹倩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倩
电话:051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无
附件:JSZC-*-FXZX-G2024-0012采购文件.doc